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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合水县西华池镇师家庄村文崾岘组原组长陈三海违规报销相关费用问题的通报

来源:合水县纪委党风室      发布时间:2022-01-20 23:11

2012年,西华池镇师家庄村文崾岘组组长陈三海在电网改造过程中,违规报销个人电话费551元;2013年,陈三海在协调文崾岘组砖厂相关事宜中报销住宿费100元,其中20元用于购买香烟;另外,在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文崾岘组违反村级零接待相关规定,违规支出招待费1565.5元。2021年6月25日给予陈三海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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