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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合水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合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6-09 16:20
    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持之以恒纠治“四风”,现将查处的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板桥镇司法所干部白经玉收受礼品礼金的问题板桥司法所办理社区矫正业务的工作人员白经玉2021年9月8日,在对涉嫌交通肇事罪的何某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时,收受当事人人民币3000元;2022年3月25日,在对涉嫌盗窃犯罪的夏某某、王某某、罗某某进行社会调查评估时,共收受三人现金人民币3000元、芙蓉王香烟6条(价值1500)。2022年12月19日白经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纪所得退回当事人。
    2.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南区幼儿园园务主任彭江红违规从事经营活动的问题。2021年7月4日,合水县南区幼儿园园务主任彭江红以70万元的价格与西峰区三不同幼儿园所有人王某某签订了《关于西峰区三不同幼儿园的转让协议》,随即向王某某支付转让费30万元。9月14日,彭江红与王某某签订了《关于西峰区三不同幼儿园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明确彭江红将三不同幼儿园退给王某某经营,王某某退还彭江红30万元转让费,彭江红在经营过程中投入约5000元不予退还。彭江红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公职人员、更是一名共产党员,违规从事西峰区三不同幼儿园经营活动。2023年3月23日彭江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2起典型案例,反映出在持续正风肃纪高压态势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政治意识缺失,特权思想严重,知法犯法,不收敛不收手。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戒,举一反三,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强化自我约束、严格自律要求,坚决守住纪律红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对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时刻保持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进一步增强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定力,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斗争精神抓作风、反“四风”,将严的主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不断推动广大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以严明的纪律促进干部作风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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