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纪委监委
您的位置: 首页--审查调查--党纪政务处分

党纪政务处分

合水县农业农村局原四级主任科员孙海涛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合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26 17:38

日前,经合水县委批准立案的县农业农村局原四级主任科员孙海涛违纪违法案,合水县纪委监委已审查调查终结。

经查,孙海涛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理想信念和党性原则弱化,纪法观念淡漠,公开宣传非法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情节严重,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合水县纪委常委会会议暨县监委委务会议研究并报合水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孙海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孙海涛简历

孙海涛,男,汉族,1978年11月生,甘肃省合水县人,大学文化程度,1998年9月参加工作,200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8年9月—2005年5月  任店子乡政府计生专干

2005年5月—2007年9月  在县委机要室工作

2007年9月—2016年12月任县纪委驻农牧局纪检组长

2016年12月—2018年2月任县农牧局党组成员、县纪委驻农牧局纪检组长

2018年2月任县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中共合水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合水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140009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