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合水县监察委员会对康铭元违法和犯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康铭元身为国家公职人员,毫无纪法观念,两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利用网络组织人员参赌,从中获取非法利益,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六十七条、第四十九条第一、二款、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五条之规定,经县监委委务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康铭元开除处分。
康铭元简历
康铭元,男,汉族,1980年4月生,甘肃省合水县人,中专文化程度,1999年10月参加工作。1999年10月至2001年11月在县水务局抗旱服务队工作,2001年11月至今在县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工作,九级职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