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文化馆职工贾常辉2016年6月至2017年7月,伙同他人在庆阳市通过召开会议的形式多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参与并发展下线人员123人,层级9级,涉案金额773万余元,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2021年12月1日被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30000元。2022年4月26日被给予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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