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何家畔镇赵楼子村计生主任李社龙在收缴孟安洼组村民合作医疗过程中,遗漏两户6人1680元合作医疗资金,未上缴到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社保代征系统个人账户名下,导致1名群众住院后医疗费用无法报销。在审查调查期间,李社龙及时支付了该群众住院期间的全部费用11000元,并主动退回6名群众1680元的合作医疗资金。2022年5月24日给予李社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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