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至2015年,师家庄村将董家庄组集体土地补偿资金存放在时任董家庄组组长范振信个人账户中,期间产生利息18007.81元,其中15549.37元被范振信用于个人支出。合并其他问题,2022年3月24日中共西华池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范振信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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