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成效。近期,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查处了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通报如下:
1.老城镇杨坪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王斌有同志不正确履职的问题。王斌有在担任老城镇杨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柳继彬提供的住房提升改造贷款资料审核把关不严不细,2016年6月13日,在未对柳继彬提供的虚假合同认真审核,也未对所购商品房进行实地查看的情况下,便在杨坪村出具的证明上签字,致使柳继彬利用虚假合同套取国家贴息贷款8万元,使国家扶贫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造成不良影响。2022年9月21日,王斌有同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资金予以追缴。
2.蒿咀铺乡九站村监督委员会主任王永刚同志违规借用合作社资金的问题。2017年1月17日,蒿咀铺乡九站村时任文书王永刚以其林权证为抵押向九站村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贷款3万元。王永刚利用办理此项业务的工作便利,贷款过程中仅向合作社理事长梁保林进行了告知,代替梁保林在借款合同上签字;2017年10月24日,王永刚在保管其亲戚秦富林户口簿等资料时,利用其办理合作社贷款业务的便利,在其亲戚秦富林名下贷款3万元;2020年1月18日,王永刚在未填报任何贷款资料的情况下向合作社贷款3万元。王永刚将上述3笔贷款均借与他人周转使用。2022年9月9日王永刚同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