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党员干部严格遵规守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将查处的4起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蒿咀铺乡蒿咀铺村党支部副书记邓芳辉违规利用临时救助资金解决村集体遗留问题的问题。2019年7月20日,蒿咀铺村委会将该村赵塬组供水机井承包给该组村民牛某某,其在经营期间机井变压器受到雷电击毁,牛某某多次以维修费用过大为由寻求村上进行解决。2021年在申报临时救助期间,蒿咀铺村党支部副书记邓芳辉让牛某某提交临时救助申请等资料,2021年5月11日,牛某某享受临时救助资金7560元,用以解决其维修变压器的费用,致使专项资金未发挥应有作用。2022年12月2日邓芳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西华池镇孙家寨沟村时任主任刘金平履职不到位的问题。2019年,孙家寨沟老庄组实施石油临时供水管道工程时,老庄组组长孙某以协调费为由,向施工方索要3000元。2020年6月供水工程结束后,施工方将3000元现金经村主任刘金平转交给孙某。刘金平作为村主任,对孙某的违规行为没有及时制止,反而经手帮助,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2023年2月20日刘金平受到批评教育。
3.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肖咀镇一级科员丁富军、肖咀村文书李粉霞、肖咀村委会副主任许红伟、肖咀村委会主任朱振杰违规吃喝、虚报冒领、优亲厚友的问题。①2016年1月19日,肖咀村村委会向肖咀镇街道逢缘饭庄支付1.26万元,用于清偿2014年至2015年期间,村“两委”成员丁富军、李粉霞、许红伟、张虎堂违规吃喝费用;②2016年4月8日,合水县肖咀镇肖咀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李粉霞改变资金用途从合作社借款70万元,出借给赵某,约定借款期限一年。2017年5月9日,赵某向李粉霞归还借款本息775840元,李粉霞向肖咀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归还本息745500元,支付合水县盛丰淀粉加工厂(肖咀村村办企业)工人工资3万元后,将剩余的340元用于肖咀村村务支出,致使产业发展资金未发挥扶贫效应;③2009年至2019年期间,经丁富军、朱振杰、李粉霞、许红伟共同商议,决定每年通过虚报、冒领等方式违规套取各类惠农资金1427520.92元,用于村务支出1408668.24元,下剩18852.68元由李粉霞保管用于其他村务支出;④2009年至2012年肖咀村低保申报过程中,丁富军、朱振杰、李粉霞、许红伟四人利用职务便利将各自亲属纳入低保救济范围,骗取国家低保资金47087元,其中丁富军分得11960元、朱振杰分得15270元、李粉霞分得16257元、许红伟分得3600元;⑤2016年1月,经丁富军组织村干部商议,决定将许红伟儿子许某某、张虎堂儿子张某某虚报为保洁员,从而套取保洁员工资用于村务支出。2016年12月2日,保洁员工资(每人每年6000元)发放后,许红伟将在其子名下虚报套取的6000元保洁员工资据为己有。2023年3月23日丁富军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李粉霞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许红伟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朱振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4.甘肃省庆阳市合水县西华池镇师家庄村董家庄组组长黄玉军侵占群众宅基地补偿款的问题。2021年6月5日,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以每亩土地5.39万元的价格,决定征收西华池镇师家庄行政村董家庄组建设用地43.12亩。在征地期间,时任董家庄组组长黄玉军在明知黄某某宅基地使用权合法的情况下,在议事组丈量土地时将黄某某0.61亩宅基地登记在黄玉军儿子黄某一名下,违规领取黄某某宅基地补偿款为3.2879万元。2022年12月7日黄玉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案人员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在乡村振兴重大战略落实中,不正确履行职责,虚报套取、违规列支,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套取公共资财损公肥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背离了党中央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要求,败坏党和政府形象,损害了党群干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坚决扛起乡村振兴政治责任,严格落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推动乡村振兴决策部署落地生根。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总抓手,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全方位监督检查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坚决纠治一切影响政策落实的突出问题,坚决惩治一切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行为,以查办案件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用严明的纪律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