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干部职工政治、业务和法律知识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组织。干部职工的学习在县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有计划、有目的地进行。一般以自学为主,要积极主动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学习培训;集中学习由办公室结合全县各项学习教育和干部职工学习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收集学习资料,组织座谈、讨论、专题讲座,增强学习效果。并做好学习的记录、考勤等工作。
二、学习时间。坚持每周二晚上7时进行集体学习,集体学习由办公室统一组织,每次学习时间应不少于2小时;按时参加上级组织的培训;必要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随时组织学习。
三、学习内容。(1)政治理论。包括中央、省市县重要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2)业务知识。包括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纪检监察工作思路、工作部署等;(3)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有关内容。包括全县的工作思路、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等;(4)经济、科技、文化、法律法规等其它领域需要学习掌握的知识。
四、学习要求。集体学习实行考勤制度,按月通报,半年汇总考评。集体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对待。每个干部职工都要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和理论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