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县纪委监委
您的位置: 首页--监督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环县纪委监委关于2起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的通报

来源:环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5-28 08:52

1.环县人民法院木钵法庭崔志龙等人失职失责问题。20075月,李某与其侄子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向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525日县法院立案转木钵法庭办理,木钵法庭未开展调查,未开庭审理,以判决方式虚假结案,制作虚假案卷资料,该案在未办结的情况下于200712月以判决方式结案,直至20195月李某再次反映时才开庭审理,审理程序严重违法。崔志龙作为木钵法庭副庭长和实际负责人,失察失管,对案件办理督促不到位,负有直接责任;郑广斌否认是该案主办人,但未能提供回避及移交案件的相关手续资料,对该案久拖不办负有一定责任。时任助理审判员杨柳对该案年终虚假结案负有一定责任。20215月,县纪委对崔志龙郑广斌二人进行诫勉谈话,对杨柳通报批评。

2.环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在查办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中慢作为问题。20201月,城关派出所在查办杨讨讨等人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过程中,未严格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期限办理,导致案件久拖未决,侦查工作存在慢作为的问题,对此城关派出所民警解小平、城关派出所副所长漫秉成负有直接责任,城关派出所所长张发负有领导责任,20214月,县纪委对解小平、漫秉成批评教育,对张发提醒约谈。

©中共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环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140009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