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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环县纪委监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环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4-30 10:09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为了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现将近期查处的5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天池乡殷屈河村原文书齐楠弄虚作假、违规享受危改资金问题。2016年9月,齐楠购买虚假听力二级残疾证,以此申请并顶替其他村民未完成的危改指标,违规享受补助资金2万元。2019年9月,齐楠将违规享受的补助资金全部上交县财政。2020年2月,齐楠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2.天池乡鲜岔村党支部书记李汉锋不认真履行职责问题。2016年,天池乡鲜岔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过程中,李汉锋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致使2018年7月第三方甘肃土木工程科学研究有限公司对鲜岔村易地扶贫搬迁点房屋进行鉴定时,认定该搬迁点5户房屋等级为C级(住房不安全);2017年9月,该村在未认真核实村民窦某某车辆价格,也未召开相关会议评议和公示的情况下,随意开具窦某某不能纳入贫困户的证明,致使窦某某被从贫困户中剔除,无法享受易地扶贫搬迁贷款减免、卫生厕所补助和贫困学生补助等相关政策。2020年3月,李汉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演武乡刘坪村原村委会主任白锦鹏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2年,白锦鹏以妻子看病花销大为由,未经备案申请并违规领取低保资金10296元。2019年全县低保专项清查期间,白锦鹏主动将享受的低保金全部上交县财政。2020年3月,白锦鹏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合道镇常崾岘村党支部书记张诚应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4年,张诚应以其父母患病,孩子上学,家庭生活困难为由申请低保,经村民小组会议评议,同意其享受2015年7口人二类低保,年保障金19656元,但未按政策规定向县社救局申报备案。2018年6月,在全镇低保清理清查期间,该张将违规领取的低保资金全部上缴县财政。2019年11月,张诚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洪德镇肖关村文书陈佳岐违规享受低保问题。2010年、2013年,肖关村在评定2011年度、2014年度低保时,时任村文书陈佳岐以妻子患病,儿子上学,家庭经济困难为由申请享受低保,经村组干部会议商议,同意其享受。该陈先后享受2011和2014年度3口人一类低保,共领取低保金11448元。2019年8月,在全县低保专项清理中,该陈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全部上缴县财政。2019年11月,陈佳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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