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争朝夕砺初心 不负韶华履使命
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环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刘永杰
(2020年5月12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环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报告,请予审议。
在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全国乃至全世界的特殊时期,我们较往年推迟召开十七届县纪委第五次全体会议,这次会议使命特殊、意义寻常。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和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我县纪检监察工作,研究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在刚才的第一次大会上,县委书记柴春同志作了重要讲话,为开好这次全会、做好今年的工作确定了目标,指明了方向,提出了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履行协助县委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职责,立足“高质量发展”的定位,不断深化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两个责任”。协助县委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逐级层层约谈制度,县委、县纪委主要领导累计约谈班子成员、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100多人次,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乡镇部门主要负责人200多人次,层层推动主体责任向乡镇部门、向业务工作压实。坚决贯彻执行《问责条例》,紧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先后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三大攻坚战”中失职失责的15起问题进行了问责追究,党纪政务处分领导干部12人,其中党政“一把手”3人,有效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履行监督职责,一体推进监督全覆盖。坚定不移强化政治监督,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先后对全县“两不愁三保障”“八个冲刺清零”涉及的12项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开展了5轮专项监督检查,共发现和整改问题363个。认真落实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各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派员监督,对104批次1650人次拟提名考察、转正使用和表彰奖励人选进行党风廉洁情况审查,对148名新任转任县管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和廉政考试,督促184名党员干部报告了婚丧喜庆事宜办理情况。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全年组织开展两轮巡察,完成了对全县3个乡镇、6个群团组织、13个县直部门的巡察监督,并配合省市对全县人防、食药监、医疗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巡察覆盖面达到49.5%。
——聚焦“官形”主义,驰而不息查纠“四风”。坚持把作风建设与脱贫攻坚相结合,以“四察四治”专项行动为抓手,创新“5+3”工作模式(5个专责组和作风办、督查考核办、问题整改办3个办公室),集中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基层减负措施不到位、脱贫攻坚工作不严不实等专项整治,累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9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7件63人,问责和通报曝光安全饮水、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失职失责干部29人,督促制定出台了《关于严肃纪律改进作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十条硬措施》等制度,以强有力的纪律约束助力脱贫攻坚冲刺清零。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工作的监督检查,推动政治生态修复净化走深走实。
——坚决削减腐败存量,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清零。整合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力量,深入开展问题线索“三个清零”专项行动,采取委机关直查直办、提级审查、乡镇交叉办案等方式,集中对上级巡视巡察、转办督办和本级受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处置。2019年,全县共接受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602件,处置475件,立案197件(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3件6人),成案率41.5%,处分184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3人,有力地削减了腐败存量。同时,坚持以案促改,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45份,累计督促整改问题67个,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9起,推动有关乡镇和部门举一反三、查纠整改、堵塞漏洞,实现了“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改一类问题”的综合效果。
——紧盯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问题进行集中清理,配合推广运用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累计发现整改各类问题5903个,纠正问题资金324.7万元,其中主动上缴违纪资金210万元。对第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项清查,共发现违规面积3486.6亩,发放违规资金429.6万元,运用“四种形态”处理乡村干部103人,给予党纪处分17人。对2011年以来全县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问题进行了全面起底和清零,共核查违规享受低保村干部275人,给予党纪处分47人,追缴违规资金239.2万元。通过专项整治,在全省探索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旗帜鲜明地为基层一线干部担当松绑。
——夯实基础保障,从严从实狠抓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参加应知应会知识理论培训测试,落实“以县带乡、以案代训、跟班学习”制度,选派县乡纪检干部赴省市专案组参与办案,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和执纪执法能力水平。加强审查调查阵地建设,在全县19个乡镇全面建成标准化谈话室,为有序推进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提供了基础保障。坚持刀刃向内,处置有关纪检干部问题线索7件,提醒谈话和批评教育4人,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顶着工作任务重、时间紧的巨大压力,始终坚守政治担当,超负荷高强度工作,广大纪检干部竭尽全力、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在坚决减少腐败存量、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规范村级小微权力等方面作了探索和实践,付出了大量的艰辛和努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业务数据均创历史新高,审查调查、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考核均居省市第一。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严峻,政治生态修复净化工作仍然任重道远,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还需持续攻坚。在政治建设方面,有的党组织对政治意识的理解和认知还有偏差,执行层面还有差距;有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不够到位;有的在政策和制度落实上打折扣、搞变通、做选择,甚至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对政治生态修复和净化还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在执行政治纪律、民主集中制上不到位,重大事项工作不请示、不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报告不如实、不坦白;有的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经常;有的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不信马列信宗教、信鬼神、信大师。在责任落实方面,有的对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不清楚,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一岗双责”不到位、不充分,压力传导层层减弱;有的对主体责任概念混淆、理解偏差,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协助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混为一谈,仍然习惯把责任甩给纪委、纪检组;有的对本乡镇本单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监管不经常、不严肃,廉政谈话、约谈提醒、通报批评、谈话函询等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规范、不及时,致使党员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在作风建设方面,最为突出的仍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有的单位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不务实、不尽力,重安排、轻执行,重业务、轻落实,重“痕”轻“绩”,耗费干部大量精力;有的公职人员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对待群众态度冷漠、傲慢无礼、推诿应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有的落实基层减负规定不到位,仍然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仍然热衷于搞文山会海、表表册册,致使台账资料、督查考核“满天飞”;个别党员干部还存在着大吃大喝、参与赌博、酒驾醉驾、涉黄涉毒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在反腐败斗争方面,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等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还未完全绝迹;工程建设、土地使用、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和审批监管、工程招投标、执法司法、选人用人等关键环节仍然存在重大廉洁风险漏洞,教育、卫生、医疗、住房等民生领域行业乱象问题比较突出;个别领导干部政商关系不清,随意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依山吃山、靠水吃水,甚至为亲属等特定关系人招揽工程、以权谋私,搞利益输送;有的人还在、事未了,还在继续污染着政治生态;有的仍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以身试法,甚至组织上给机会还在装糊涂,企图蒙混过关。在自身建设方面,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职责使命认识不深不准,政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办法不多,措施不力,一体推进“三不”“三转”不平衡不协调,整体工作统筹、执纪执法理念转变和人文关怀方面还有差距;大多数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监督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不会监督、不愿监督的问题还很突出,个别对上级转办督办线索和纪检监察建议久拖不办,甚至是压案不查、拒不落实,对特殊情况不说明、不报告;大多数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没有得到发挥、形同虚设;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职尽责能力不足,对纪法规定学习不深不透,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强,自办案件底子不清、数字不准、情况不明。对于这些问题,在今年的工作中要切实加以改进和解决。
2020年工作任务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是脱贫攻坚决胜之年。我们要紧扣总目标、新使命、硬任务,努力克服疫情影响,攻坚克难,稳步推进,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高质量完成全会部署的各项任务。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及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调研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按照这个总体要求,具体抓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一、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充分发挥综合治理的效能和制度优势
第一,始终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政治监督是纪检监察监督的核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责定位,重点突出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八个着力”等重要讲话指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今年尤其要聚焦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的阻击任务,重点加强对“三大攻坚战”“六稳”“六保”重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尽锐出战、善作善成。突出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政治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严格执行党内生活准则,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纠治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促进各级党组织政治信仰更加坚定,政治能力不断提高。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估监测体系,10月底前分层分级开展县乡党内政治生态状况专项督查,确保政治生态得到持续修复净化。
第二,全面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紧盯权力配置、权力公开和权责统一,监督各级党委政府依法依规设置机构、构建权力体系、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权力,监督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和财务“四务”公开,监督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划出权力边界,推动权限、程序、责任法制化。紧盯“关键少数”和重点对象,推动和协助同级党委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重点加强对同级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重点岗位人员和村级党组织书记等“四个层面”的监督,建立健全对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下级领导班子和“一把手”的监督制度,探索制定《环县“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确保权力运行的监督无空白、全覆盖。紧盯各级领导干部严格依法依规用权强化日常监督,建好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严格党风廉洁意见回复,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持续加大谈话提醒、谈话函询、诫勉谈话力度,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肃查处权力滥用行为,杜绝权力腐败。
第三,切实推进制度执行监督。坚持把“维护制度权威、保障制度执行”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带头坚定制度自信,带头执行党内制度和国家法律法规情况,坚决纠治制度执行上的“两面人”。探索建立制度执行惩戒机制,通过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责追究、纪律处分等措施,严肃查处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逃避制度监管以及在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对制度执行不力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严明的纪律推动党员干部形成执行制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充分运用政治巡察和专项检查等手段,监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和党内骨干性法规执行情况,推动集中整改制度制定和制度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大力整治群众身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第一,持续整治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持把保障脱贫攻坚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头号工程”,重点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集中对15个未退出深度贫困村进行挂牌作战,对扶贫工作不担当、慢作为、假作为,甚至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等行为坚决问责、精准问责,确保扶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坚持“专起来抓”,建立与扶贫、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协作和线索移送工作机制,广泛收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对问题线索一律“零暂存”、一律直查直办、一律通报曝光,从严从快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切实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扎实做好监督整改落实,紧盯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反馈意见,强化监督检查和自身整改,发挥既督又战的职责,严肃查处移交问题线索,推动问题集成整改、一体整改,确保6月10日前全面彻底完成整改任务。
第二,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民生重点领域,充分发挥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作用,深入开展“七类微腐败问题”(贪占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幼儿保教费、生活费、老师陪餐费、学前书杂费、电费等问题,贪污学生营养餐费等问题,虚报贫困户体检人数、贪占体检费等问题,利用分管工程和资金拨付之便收受贿赂等问题,违规违纪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非法侵占农户小额贴息贷款等问题,骗取、套取、贪占、私分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主动说清问题从轻处理的政策策略,集中解决一批教育、医疗、住房、卫生等民生领域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管住基层小微权力,探索全面建立乡村小微权力清单,积极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建立村级特约监督员制度,强化对“小微权力”运行、惠民惠农资金发放的监督,切实打通民生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第三,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深入开展“挖伞”行动,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制度,持续加大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黑恶势力背后“保护伞”,特别是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文化娱乐等行业乱象整治中“保护伞”的打击力度,继续深挖黄赌毒背后的“保护伞”,防止黑恶势力“打而又生”。深入开展“破网”行动,对公安机关已经办结的黑恶案件和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逐一“过筛”,深挖彻查,坚决揪出“保护伞”隐匿幕后的“关系网”。深入开展“追责”行动,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坚决执行“一案三查”,严肃倒查追究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和相关领导的失察失管责任,确保压力传导和责任落实。同时,要完善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督导、同公告等机制,建立健全提级管辖、交叉办案、联合办案等制度,6月底前“四类问题线索”(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同一对象被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线索,已查结但挖的不深、查的不透问题线索,已查否仍举报不断问题线索)必须全部清零,确保“伞、网、链”查深查透。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一,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紧盯脱贫攻坚、基层减负等重点工作落实,巩固和深化“作风建设年”“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工作,继续实行“5+3”工作机制,重点查纠整治“大概先生”“基本掌柜”问题,查纠不担当、不作为,不落实、假落实的问题,查纠文件会议多、督查考核多、工作报表台账多等问题,查纠单位内部管理混乱、日常监督宽软松和党员干部职工上下班迟到早退、自由散漫、长期脱岗溜岗、吃空饷等问题,切实保障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
第二,深入开展享乐、奢靡问题专项整治。结合政治生态修复和净化工作,深入开展党风政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加大重要时间节点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超标准接待、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款消费、私车公养等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严肃查处违规滥发津补贴、报销差旅费,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重点问题;严肃查处明处不吃暗处吃、不吃服务对象吃老板、违规支出变通下账等隐性问题;严肃查处从事放高利贷、贷款逾期、借钱不还,利用职权参与社会经营等问题;严肃查处信奉迷信、参与赌博、酒驾醉驾、涉毒涉黄等不良风气,持续巩固和扩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治理成果。
第三,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坚持把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针对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进一步补齐制度短板,强化源头防治。充分发挥制度规范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薪酬、财务等管理制度,修订完善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制度,及时明确列出正面、负面清单,着力解决政策不清、标准不明等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四风”问题的发生。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用好微信公众号、检举举报平台,及时受理网络平台上的来信来访,织密群众监督网,使党员干部时刻处于群众监督之中,让歪风邪气无处藏身。
四、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第一,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坚持“遏制腐败增量、减少腐败存量”的工作定位和要求,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重点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查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问题;严查金融、教育、卫生、食药等民生领域的问题;严查资源、土地、建设、工程等重点领域和政策制定、工程招投标、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选人用人、资金流动等关键环节的问题,办成一批有质量、有影响、有震慑的铁案。同时,健全落实纪检监察机关与司法机关法法衔接和问题线索相互移送、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贯彻落实主动投案依规依法从宽处理规定,进一步体现人文关怀和提高办案效率质量。
第二,扎紧扎牢“不能腐”的笼子。结合政治生态修复和净化,针对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推进管党治党工作不规范、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等问题,建立健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清单、指标体系、容错纠错、打击诬告陷害和加强对党政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纪律监督等方面制度,指导各级党委(党组)修订完善议事规则,进一步形成从严管党治党的制度体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和加强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公开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制度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持续深化标本兼治,形成综合治理体系和效应。坚持以案促改,认真查找剖析腐败案件中发现的机制制度方面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举一反三、健全制度、完善程序,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源头治理,做深做实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
第三,着力形成“不想腐”的自觉。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洁教育,深化源头治理,在县电视台开设“廉政访谈”栏目、在各乡镇和部门开办“廉政讲堂”,组织党员干部参观廉政教育基地,为领导干部推送“廉政短信”,给纪检干部定制手机“廉政彩铃”,多视角开展思想道德、党纪国法和廉政教育,激发党员干部牢记初心使命、积极担当作为,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用好用足案件资源,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警示录、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到县级人民法院旁听庭审,进村入户巡回播放《村蝇之害》等反腐微电影的方式,常态化、多层次推进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用鲜活教材让身边人受到警醒。深入挖掘我县红色文化和廉政文化资源元素,打造县乡村三级廉政文化宣传阵地(县级廉政文化广场、乡级廉政文化长廊、村级廉政文化墙),联合县委宣传部开展“家风家教”和廉政文化“大餐”主题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修身齐家、廉洁奉公,涵养“不想腐”的内在自觉。
五、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
第一,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两为主”要求,完善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机制和请示报告制度,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方面,加强上级纪检监察组织对下级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推进深层次、高水平的“三转”。按照省市纪委改革指导意见,在县纪委监委成立信息中心,争取6月底前全面完成县级派驻机构改革任务。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与纪委监委机关、监督单位党组(党委)的协同机制,切实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全面推开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探索推行乡镇纪委协作办案机制,在乡镇全面设立派驻监察机构,进一步延伸监督监察触角。
第二,推动形成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健全纪律、派驻、监察和巡察监督“四项监督”互相贯通机制制度,通过派遣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巡察监督、组织派驻机构开展交叉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室联系监督单位信息库、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等工作,实现工作优化配合,增强提升监督实效。制定出台《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办法》《派驻机构日常监督发现问题处理办法》等制度,强化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的日常监督。健全完善巡察整改、问题线索会商研判、问题移交通报、巡察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双反馈”“双签收”和督查督办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巡察质量,强化巡察整改落实。年内组织开展2轮巡察,年底完成十七届县委巡察全覆盖任务。
第三,建立健全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权行使制约机制以及纪法、法法贯通衔接机制,坚持用制度分权、限权和治权,形成审查调查、案件监管、案件审理等部门既相互配合,又相互制约的有效机制。对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进行流程改造,使监督、决策和执行相互分离,筛选出线索受理处置、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工作中的风险岗位,研究探索一岗双人、一岗多人制度,严格管控岗位风险,防止权力失控。系统构建制衡机制,坚持“执纪审查以审理为中心,执法调查以审判为中心”,让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有制约和监督。信访工作要通过交办督办、跟踪处置,强化对案件管理、审查调查等部门的监督制约;案管工作要凸显全程监管职责,对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及措施使用进行全覆盖监督;审理工作要强化牵引倒逼功能,严格对初核立案、查办过程和处置结果以及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
六、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加强纪检监察自身建设
第一,加强政治建设。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带头践行“四个意识”,带头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带头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被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永不蒙尘。县纪委常委会要更加注重政治建设,深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切实增强制度意识,自觉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严明政治纪律、模范执行制度上带好头、作表率。构建完善纪检监察系统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的管理机制,对纪检监察干部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
第二,加强能力建设。坚持把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来抓,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培训教育,聚焦精准监督和办案质量,组织系统学习党章、宪法、监察法、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党纪法规和脱贫攻坚、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等方面的方针政策,不断提升专业思维能力和综合监督能力,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建立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包联单位、定期调研、定期下访、定期接访等制度,继续推行“以案代训”“以巡代训”“以干代训”等机制,带领和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交流轮岗力度,注重培养和吸收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等方面人才,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知识化、年轻化、专业化。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引导作用,县纪委监委要建立健全指导督办、任务报备、约谈提醒、评估追责等监督机制,强化对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的工作统筹,确保整体工作质量。
第三,加强作风建设。牢固树立“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作风专项整治活动,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办法》,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认真落实特约监察员制度,依法有序推进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面的监督。坚持刀刃向内,敢于揭短亮丑,对不担当、不作为,不愿干、不会干的坚决处理,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对以案谋私、串通包庇、跑风漏气的顶格处理,该调离的调离,该处分的处分,该移送的移送,坚决清理门户。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要牢记“执纪者必先守纪、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带头执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带头反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严守“八条禁令”,注重家风家教建设,坚决同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肌体健康的行为和问题作斗争,争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疾风知劲草,板荡识诚臣。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今年我们又面临着坚决打赢脱贫攻坚和疫情防控“两个战役”,越是最艰难的时候我们越要保持定力、精准发力,越是最吃紧的时候,我们越要攻坚克难、勇往直前。做好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砺初心,不负韶华履使命,尽锐出战,善作善成,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