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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情况

环县纪委监委关于在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通报

来源:环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2-22 14:57

20201月,省第三方评估组对环县脱贫摘帽退出检查评估结束后反馈我县天池乡、八珠乡个别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不扎实、不细致、履职不到位问题。按照县委安排,县纪委监委对反馈的问题进行了核查,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处理。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1.天池乡大庄台村包村领导耿小龙乡政府帮扶干部韩喜红时任村支书罗志珍驻村工作队长王占财失职失责问题。天池乡大庄台村马占仓2013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档立卡人口为3人,即马占仓、妻子李怀粉、儿子马科峰。2017年2月,马科峰与本乡井渠淌村村民何艳艳举办婚礼共同生活,2017年7月李怀粉病故,后何艳艳先后生育二子。因马科峰、何艳艳未取得结婚证其孩子不能登记户口等原因,耿小龙、韩喜红、王占财、罗志珍四人未及时将该户贫困人口信息进行动态调整且未向乡党委政府汇报,仅在2018年10月将李怀粉剔除,增加何艳艳1人。2020年1月,省第三方评估组入户评估时发现该户两个孩子未上户和缴纳医疗保险,疑似错退问题。2020年2月22日,县纪委监委决定给予耿小龙政务记过处分,给予韩喜红政务警告处分,分别给予王占财、罗志珍党内警告处分;对乡政府乡长刘震、扶贫工作站副站长李凯进行诫勉谈话;对乡党委书记、扶贫工作站站长贾学宏进行告诫约谈。

2.八珠乡白塬村包村领导慕亚宁、乡政府帮扶干部韩莉白塬村支书张迪生驻村工作队长米万佳失职失责问题。2014年5月,八珠乡白塬村村民王林河长子王龙龙与本乡马连掌村村民刘瑞云举办婚礼共同生活,婚后分别于2015年1月和2016年6月生育一子王俊翔,一女王俊婷。2016年12月,该户被识别为贫困户,建档立卡人口为4人,即王林河、妻子郑进琴、长子王龙龙、次子王小龙。2017年1月,县法院判决王龙龙、刘瑞云解除非法同居关系,王俊翔由其父抚养,王俊婷由其母抚养。后王龙龙将王俊翔户口登记在王林河户下,其信息随之被录入国扶系统。王俊婷虽判决由王瑞云抚养,但实际仍与王林河一家共同生活。因王林河家与王瑞云存在矛盾纠纷,导致王俊婷未能及时上户。慕亚宁张迪生、米万佳韩莉四人未按规定将王俊婷信息录入国扶系统且未向乡党委政府汇报。2020年1月,省第三方评估组入户评估时发现王林河家实有贫困人口6人,其中王俊婷未办理上户,也未缴纳医疗保险,疑似错退的问题。2020年2月21日,县纪委监委决定对慕亚宁、张迪生、米万佳、韩莉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对乡党委书记、扶贫工作站站长白俊虎进行告诫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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