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庆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五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9月27日至12月31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5年2月2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通过党组会议研究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总体协调,统筹推进整改工作。讨论制定了《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对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59个具体问题,逐项明确了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实行台账管理。主要负责同志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统筹抓好整改工作,先后6次主持召开党组会议学习巡察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组织审议《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分析研判整改工作,研究解决困难问题。
(二)注重上下联动,推动整改落实。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主动认领整改任务,用心用力抓好牵头负责的整改事项,督促分管科室、管理部担责负责、履职尽责,推动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了分管领导指导督办,办公室统筹协调,责任科室、管理部负责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各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紧扣时间节点,把整改任务分解细化、靠实到人,确保每个问题都认真对待,落实到位。
(二)坚持标本兼治,提升发展质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以提升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为根本,先后修订完善《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管理部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机要保密工作制度》4项工作制度,补充制定《网络舆情报告处置工作制度》《机要文件管理制度》《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程》4项工作制度。通过修订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提升了各项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了长效工作机制。坚持“促进住房消费、服务经济发展”的总目标,立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保障作用,调整优化9项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一步放宽政策限制,加大保障力度,释放政策潜能,促进住房消费,有力推动了各项业务指标快速增长。截止9月底,全市归集住房公积金21.6亿元,完成全年计划25.35亿元的85.2%,同比增加4.2亿元,增长24.1%,新增灵活就业人员缴存2038人,占全年计划2210人的92.2%,归集余额103.1亿元。全市提取住房公积金15.9亿元,同比增加2.5亿元,增长18.6%。全市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118笔9.7亿元,同比增加0.72亿元,增长8%,贷款余额62.8亿元。个贷逾期率0.1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据燕山大学住房公积金研究中心发布的《全国城市和地区住房公积金发展评价报告2025》显示,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参与评价的333个城市和地区中排名第30位。
二、巡察反馈重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在巡察监督以及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方面。一是通过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全面落实了巡察整改工作责任,有力推动了巡察整改工作。二是通过向欠缴公积金的县(区)政府发送《关于催缴拖欠职工住房公积金财政对等补贴的函》,积极汇报县(区)政府分管领导和财政部门争取财政对等补贴资金等措施,全力催缴住房公积金财政对等补贴资金,全市2024年及以前年度财政对等补贴已全额拨付到位,2025年各县(区)住房公积金财政对等补贴均实现了按月拨付。三是修订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管理部主任办公会议制度》,组织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规范了县(区)管理部有关会议。四是印制了规范的出差审批单,规范了出差审批制度。
(二)在聚焦党中央及各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方面。一是研究制定了《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规则》,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新型房地产市场新模式重要论述、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等内容,结合我市房地产市场发展实际,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调整优化9项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政策,归集、提取、贷款三项核心业务指标保持良好的增长态势。二是强化骗提骗贷、违规提取行为惩治,督促落实稽核发现问题整改。追回2名公积金缴存人骗提公积金合计16.2万元,按照《庆阳市处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暂行规定》对个人账户进行了冻结。对要件资料上传不合规的进行了补录。各管理部对2022年以来稽核通报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建立了问题清单,对通报的181条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回头看”,追回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6笔17.1万元。针对上述问题,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三是修订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制定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庆阳市住房公积金骗提骗贷违规行为处理操作规程》,规范了行政执法程序。创新逾期贷款催收方式,积极落实发放律师函、诉前调解、依法诉讼等催收措施,集中攻坚长期逾期户,截止9月底,全市个贷逾期率降为0.12‰,低于全省0.2‰的平均水平。四是对委托银行考核指出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规范了委托银行结息、代扣代缴公积金入账、派驻人员管理等问题。五是全面强化机要保密工作。修订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保密工作制度》,制定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要文件管理制度》,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印发了《关于规范有关业务工作的通知》。各管理部、科室、中心对连接互联网计算机上存储的涉密信息、文件、材料进行了自查清理,对办公室2台办公电脑安装了保密卫士,定期对存储信息进行自查清理,确保了互联网计算机存储信息不涉密。六是规范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了调整,印发了《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关于调整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2025年9月1日召开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成立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络舆情报告处置工作制度》,建立了工作台账。制定印发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单》,明确了意识形态责任主体、重点工作任务和考核追责机制并严格贯彻落实。要求各班子成员、党支部、管理部、科室、中心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年度述职、工作总结、工作报告的必述内容。督促网评员完成网评任务,提高任务完成率。截止2025年7月25日,市委网信办下达2025年度工作任务186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任务完成率63.89%,较巡察反馈的任务完成率19.02%增长44.87个百分点,全市排名第23位,较巡察反馈的49位前进26个位次。
(三)在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一是扎实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三级约谈制度,强化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了拒腐防变能力,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二是各管理部严格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承办住房公积金业务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明确银行驻厅工作人员职责,对未纳入委托协议内容的工作任务一律取消。三是各管理部针对业务办理超时限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逐笔做了情况说明。督促各管理部严格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的时限要求办理业务,对超时限办理的业务登记造册,注明原因。四是积极配合开展涉公职人员不良贷款收缴,累计督促2名干部职工还款31.57万元,剩余款项已通过法律诉讼程序或已与欠款银行达成还款协议。五是积极推广“亮码可办”,提高“亮码可办”业务知晓率,取消办理异地贷款相关纸质证明材料,2025年所有异地贷款业务均实现“亮码可办”。六是扎实推进信息共享。按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房“一件事”工作要求,对接了部、省数据共享平台,实现了房产部门期房备案、不动产部门现房备案、人民银行征信、民政部门婚姻、税务等数据共享。七是切实规范公务接待管理。组织开展了办公室综合业务培训,明确了接待范围、接待标准和工作要求并严格遵守。深入开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巡察反馈的超范围接待问题,剖析问题根源,明确规定要求并严格执行。八是严格审核差旅费报销,规范了差旅费的报销流程及具体要求。对不符合报销实际、报销范围的差旅费进行了全面核实,违规报销部分已按照规定上缴市财政。九是规范了县(区)管理部物业费管理。对各管理部物业费支出情况进行了调查核实,据实下达了2025年度经费预算指标,确保预算数据与实际业务及资金使用一致。对不符合支出范围的物业费、取暖费预算指标,已汇报市财政局,年底前将不符合支出范围的物业费、取暖费预算指标调整到市直及县区管理部运行经费项目。十是规范财务管理。严格落实财务管理相关制度,按照财务科目规范支出经费,杜绝扩大资金支出范围的问题发生;明确了公务卡支付范围及报销流程,要求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禁止超范围使用;严格执行经费支出佐证制度,确保附件材料齐备合规;完善了业务相关合同模板,要求新签订的合同须由法律顾问审核后签订;对发现的不规范记账行为进行了纠正,所有财务数据记录均符合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要求,账目达到了清晰、准确、完整的标准。十一是规范工会经费支出。印发了《关于规范有关业务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会经费使用范围,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工会经费。十二是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对未入账固定资产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入账,对各管理部闲置固定资产进行了报废下账。组织各管理部对闲置办公用房进行了清查,已移交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
(四)在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一是制定印发了《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结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二是提升文件传阅规范化水平。按照党组工作分工,办公室提出拟办意见,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传阅签批办理意见后督促落实。三是明确了福利费使用范围和标准,要求职工福利费用支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标准核定,经党组会议审定后执行。要求各管理部、科室、中心严格执行党组决策事项,对违反党组决策的行为视情况给予约谈提醒或党纪政纪处分。四是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了“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五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并严格贯彻执行,提高了党组会议决策水平。通过党组会议明确公用经费单次列支10000元及以上或项目经费,在实施前提交党组会议研究审议后按照规定采购流程采购。五是严格执行内部监督制度。抽调工作人员,对2023、2024年调整的16(人/次)管理部负责人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下发了《审计报告》。六是修订了《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并严格贯彻落实。要求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党组会议审定。七是抓实抓细稽核整改。督促各管理部对稽核通报反馈问题未整改到位的,建立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各管理部严格按照《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对2022年以来工作失误的直接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八是规范开展党建工作。各党支部以打造“四强”支部为抓手,以灵活就业人员扩面为载体,积极创树党建品牌;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完成了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召开了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通报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和征求意见建议情况,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围绕四个聚焦进行了对照检查,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对下一阶段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组织生活会前通报上年度查摆问题整改情况及本年度征求意见情况,批评与自我批评见人见事,突出辣味。九是强化干部管理。印发了《关于规范有关业务工作的通知》,以管理部、科室、中心为单位,建立考勤登记簿,落实签到制度。入驻政务大厅的前台工作人员,纳入政务中心考勤。公益性岗位人员由所在部门落实考勤制度。干部职工请假的,严格按照《人事管理办法》落实请销假制度。
(二)在督促、动员、号召行政事业单位、非公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方面。一是摸清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数量,建立重点督促单位清单,安排工作人员到公安、教育、卫生、消防等重点行业部门开展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政策宣讲,明确单位为临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法定义务,督促行政事业单位为临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截止9月底,全市7198名临聘人员开户缴存了住房公积金,行政事业单位临聘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达到69.5%。二是扎实开展“进单位、进社区、进企业”宣传活动,上门动员非公企业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2025年发展非公企业缴存住房公积金175户。三是研究制定了《庆阳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鼓励支持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2025年,各管理部针对外卖员、快递员等新兴就业领域群体开展重点政策宣传,制作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建缴解读政策微视频,通过媒体栏目、微信服务号、朋友圈持续发布,开展线上宣传。同时,各管理部安排人员深入商超、集市、建材家具城等人员密集区持续开展线下宣传,提升政策知晓率。截止9月底,2025年度全市新增2038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完成全年目标任务2210人的92.2%,在全省16个中心中排名第6位,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以上三项业务工作具有长期性,在政策范围内需要长期坚持。
(三)在推进“期转现”工作方面。各管理部定期与辖区内不动产登记部门衔接,对辖区内楼盘转现情况进行摸排,及时掌握楼盘具体楼栋转现信息,督促借款人办理转现手续。将“期转现”业务与贷后支取业务联动管理,加快了“期转现”办理进度。截止9月底,全市应转12190笔,实转11073笔,转现率90.8%,完成了阶段性整改目标。期房转现房抵押登记是一项动态性工作,需长期坚持。
(四)在线上服务方面。按照住建部、住建厅工作要求,建设完成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系统,同时配套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电子档案等应用功能,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受理、审核、审批线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线上开户正在按要求对接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后实现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线上开户,预计10月底前完成。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按照上级部门要求推进,需长期坚持。
(五)在应收账款清理方面。积极与案件受理法院对接,已收回执行到位的案件受理费3笔15038元,剩余6笔65947.5元因案件未执行或未执行完毕暂未收回,待法院执行到位后收回垫付的案件受理费。该问题与诉讼执行相关,动态管理,需长期坚持。
(六)在干部队伍结构调整方面。一是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省考公务员要求,积极开展公务员招录工作。2024年度招录省考公务员2人,2024年7月到岗工作,2025年度招录省考公务员1人,2025年7月到岗工作。二是针对下属事业单位空编情况,2024年度通过庆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从乡镇在职干部中招录1名事业干部,2025年4月到岗工作。三是按照《中共庆阳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员调任工作的通知》(庆组发〔2024〕102号)要求,2025年2月向市委组织部推荐调任2名事业科级干部担任参公科级领导岗位职务。此项工作受机构、编制、人员等因素影响,需长期坚持,按期推进。计划通过招录公务员、储备培养优秀年轻干部、推荐调任公务员等措施,力争2028年前将空岗率降至30%以下。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立足“服务民生、保障安居”职能定位,持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质效,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为全市经济社会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进一步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党组会议定期研究、统筹调度,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协调督促,各科室按照责任分工专项督办,紧盯重点难点问题以及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持续完善整改措施,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巡察反馈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
(二)持续巩固整改成果。定期开展整改工作“回头看”,查缺补漏、弥补短板,防止边改边犯、反弹回潮、隐形变异。坚持把具体问题整改与加强制度建设相结合,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切实做到整改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套制度,依靠制度构建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不断巩固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三)持续推动成果转化。坚持把巡察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及时总结整改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熟经验,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整改成果转化,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持续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开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11月7日(共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电话0934-8213423;电子邮箱:550559737@qq.com.
中共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