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为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释放纠治“四风”强烈信号,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甘肃省庆阳市房产服务中心副主任薛亚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报销问题
2015年至2021年春节,薛亚军每年违规收受庆阳市康居测绘事务所原负责人班怀洲所送礼金共计2.3万元;应由其个人支付的宴请他人费用在下属单位康居测绘事务所报销共计0.4205万元。薛亚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月,薛亚军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违纪违法所得上缴国库。
2.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李宏昌为他人出具虚假房屋备案手续问题
2012年12月,李宏昌在原镇原县园区办干部郑普乐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备案审查时,明知其提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虚假的情况下,仍然加盖了“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专用章”,并在“个人房屋产权情况查询单”上加注了“郑普乐在恒泰花园购买住房一套合同已备案”的意见,加盖了“镇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公章。2023年3月李宏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甘肃省庆阳市宁县金融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石旭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等问题
2018年初至2020年6月,石旭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2017年9月至2019年2月,石旭军任宁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书记、主任期间,使用“小金库”资金向单位职工违规发放加班补贴、春节补助1.32万元。石旭军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4月28日石旭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4.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鹏涛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
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李鹏涛在担任西峰区市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2.24万元,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在路灯维修材料采购、海绵运动公园湖边亮化改造材料采购工作中,未履行采购程序,其行为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负直接责任。2022年12月9日,李鹏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降为九级职员。
以上4起典型案例,是当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表现。他们有的利用职务便利收受礼品礼金,手中的公权成为满足自己私欲的工具;有的公开不吃暗地吃,不吃本级吃下级,不吃公款吃老板,不仅浪费大量国家资产,更吃坏党风、喝痛民心、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有的不担当不作为,在其位而不谋其事,宗旨意识薄弱,责任意识缺失,酿成惨痛后果;究其原因,是投机思想作祟、侥幸心理作怪、拜金思想腐蚀、特权思想使然,导致世界观偏差、人生观迷失、价值观错位,“总开关”出了故障从而引发乱象。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新时代新征程尤其需要坚强有力的作风保证。2023年1月以来,庆阳市纪委监委以霹雳手段狠刹歪风,共查处“四风”问题123件,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8人,处分72人。把党的二十大描绘的宏伟蓝图变为美好现实,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各级党组织要把纠治“四风”问题摆在更突出的位置,把作风建设寓于日常,抓在经常;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力度,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持从严查处,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坚持从严纠治。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认真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警钟长鸣,常思贪欲之害,常拂心灵之尘,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拿出“咬定青山不放松”的恒心和韧劲,始终保持“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思想自觉,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