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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

来源:庆阳市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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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将至,为坚守重要节点,坚决四风树新风,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庆阳市人防办原主任李永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20131月,李永宁在其办公室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葛某所送苏烟2条。2014年,李永宁在其办公室收受管理服务对象卞某所送海马保健品1盒、寿山石印章1枚。合并其他问题,20238月,李永宁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相应调整其享受的待遇。

2.庆阳市房产服务中心物业指导科科长张丽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8年中秋节前,张丽娟在其办公室收受庆阳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副总经理雷某所送面值人民币2000元的超市购物卡1张。2019年中秋节前,张丽娟收受深圳某公司总经理赵某人民币现金1万元。合并其他问题,202212月,张丽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3.正宁县红河演艺有限公司违规接待问题。20151月至201912月,正宁县红河演艺有限公司在无公函及接待清单的情况下,以白条形式违规支出招待费25522元。20236月,总经理张宏海业务副经理张忠宏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分管财务副总经理赵大鹏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主办单位:中共庆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1010室 (邮编: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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