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纪委监委

环县:探索建立村级特约监督员制度

来源:环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城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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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以来,环县205个村先后实现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一肩挑”实行后,村党组织书记肩负党务、村务多重职责,权力相对集中,潜在廉政风险增加,监督管理难度加大。

环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监委《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制定出台《环县“一肩挑”村党组织书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在全县探索试点建立村级特约监督员制度,全面构建乡镇全面监督、村级监督组织专责监督和群众民主监督“三级监督”格局,进一步明确廉政谈话、工作报告、述责述廉、请示报告、乡镇科级干部包村帮带及村级权力清单制 “六项监督”制度,建立完善了村级重大事务“四议两公开”、村务党务事务“三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党组织书记工作“三项监督”制度,提出了群众满意度测评、民主评议等量化考核管理办法,实现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特约监督员依法履行一线监督职责,确保村级小微权力阳光规范健康运行。

据了解,村级特约监督员在群众代表、农村党员、离退休老干部、外出务工返乡人员、本村优秀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中优先选聘。由乡镇纪委会商村党组织为每个行政村聘任1至3名,一年一聘任,截止目前,我们已按照程序选聘村级特约监督员328名,并报县纪委监委备案。特约监督员受乡镇纪委直接领导,单独行使建议、询问、检举、监督4项权力,通过列席村“两委”会议、参与工作、开展监督等方式,协助乡镇纪委履行对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行使公权力和村一级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乡镇纪委进行处置,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也可以直接向县纪委监委移交,进一步延伸监督触角,实现监督“全覆盖”。

同时,要求乡镇纪委加强对村级特约监督员履职情况的考核,对监督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考核不称职的及时进行调整或解聘。县财政单列专项工作经费50万元,建立村级特约监督员以奖代补机制,对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充分、推动本村工作有力、在年终群众满意度测评高监督员,在试点经费中给予一定的奖励,充分调动其履职尽责的积极性和热情度。

“下一步,我们将督促乡镇纪委、村级监督组织全面落实《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紧盯村务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进一步做实做细做好村级小微权力监督,切实保障扶贫惠民政策落地生根,为全市试点工作做好示范、提供经验。”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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