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纪委监委

庆城:积极做好乡案县审工作

来源:庆城县纪委监委   作者:冯昭昭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7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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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份证据还需要补充完善,才能形成证据链”“这个处理结果明显偏轻”…… 连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审理室的同志对乡镇办理的案件进行审理,同时对相关问题进行业务指导和政策解读。

省纪委监委《乡案县审工作规定(试行)》出台以来,庆城县纪委监委以提升乡镇案件质量为目标,对乡镇办理的案件严格审核,按照审理和审核工作在1个月内完成的要求,安排专人对乡镇案件单独编号登记,建立台账,严格保证时限要求。

县纪委监委审理人员采取“手把手、面对面”的方式,对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耐心解释,认真解答,对证据不完善、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规等问题,要求乡镇纪委报送补充材料;对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经分管领导审批后,退回乡镇纪委重新审查,有效提升了乡镇纪委审查、审理工作水平。

规范文书制作,在案件审核中向乡镇党委、纪委下发各类文件、函件28件,创新制作审核议题单、落实处分的通知、乡镇案件处分执行回执单等文书7种。同时要求乡镇纪委装卷归档必须经案件审理室再次审核,促使乡镇案件质量提高,真正做到同县本级自办案件同标准、同质量、同水平。

截至6月底,案件审理室共受理乡案县审19件,已审结18件。

主办单位:中共庆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联系地址:庆阳市西峰区庆州西路1号1010室 (邮编:74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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