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村监委会“小监督”“大功效”
来源:宁县纪委监委
作者:王奉国
发布时间:2022-11-30 2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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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某本人及儿子在外务工,经济条件较好,不能纳入节能火炉和燃料补助发放对象。”宁县某村监委会主任在审核村上补助对象名单时说。
今年以来,宁县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职能,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40个,查处问题15件32人。
县纪委监委制定《宁县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办法(试行)》及《村务监督工作指南》,赋予村监委会“知情、质询、审核、建议、评议、督查”六项监督权力,按照“制度+流程”的模式,突出村级重大事项决策、“三资”管理、惠农政策落实、乡村振兴项目建设等8个方面,明确监督重点和监督路径,推行交叉监督、片区协作制度,从源头上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问题。
“村监委会主任不审核签字,村上任何资金都无法报销,有效解决了上级监督不到、一般群众监督不了、村干部自己监督不好的难题。”某乡镇纪委书记说。
为选好用好群众监督“代言人”,县纪委监委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严格审查推选出的村监委会主任、委员人选,督促乡镇纪委协助乡镇党委、政府把坚持原则、公道正派、群众公认、热心负责的人员充实到村监委会队伍中,并通过以会代训、以干代训等方式开展集中培训,明确监督重点、监督方式,以及问题处理建议等,让监督不留盲区和死角。
同时,县纪委监委积极推广应用乡村振兴、小微权力监督“两个平台”,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收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倒逼监督责任落实,有效化解惠农惠民政策资金落实、村级事务决策、村干部作风等方面突出问题,极大地提升了广大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