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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原:畅通监检法协作配合 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镇原县纪委监委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2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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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法》新增三项监察强制措施与原有的留置措施一起,形成轻重结合、配套衔接、环环相扣的监察强制措施体系,与刑事强制措施相对应,这是法法衔接的亮点和进步,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也会顺畅。”镇原县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在座谈会上表示。

为进一步畅通监检法协作配合,推动纪检监察与刑事司法高效衔接,提高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近日,镇原县纪委监委联合县检察院、县法院举办新修订的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学习交流座谈会,县纪委监委、县检察院、县法院18名工作人员参加学习交流,同时邀请县公安局法制大队负责同志参加座谈。

交流座谈会上,参会人员围绕监察法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修订的重点内容和重点条文互相交流了学习心得,就进一步规范商请司法管辖、提前介入、移送起诉、涉案财物和同步录音录像管理移交、退补退查、卷宗规范、量刑建议等方面衔接工作深入交流,探讨实务操作中常见的问题和难点堵点。县检察院、县法院参会同志对提升职务犯罪案件质效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今年以来,镇原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三化建设年”行动,采取“互学、会商、听审”相结合的方式,提升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互学互鉴,组织学习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监察委员会与人民检察院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工作衔接办法等法律法规,以重大职务犯罪案件为例,深入分析新型、隐型职务犯罪的特点、办案难点,探讨落实案件移送与受理、提前介入、管辖、审查起诉、退补处罚、涉案财物等相关规定。

实践中,县纪委监委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过程中,聚焦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核心要点,提请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弥补办案中的不足和欠缺,厘清办案思路,做到沟通更顺畅、配合更紧密、衔接更高效。组织审查调查和审理人员、特邀监察员、发案单位领导等参与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2次,促进办案程序规范、调查证据确凿、事实认定准确。

下一步,镇原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推动实现监检法机关司法理念同频更新、业务能力同向提升、执法尺度同步规范,促进职务犯罪案件提质增效。(田银平)

主办单位:中共庆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庆阳市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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