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共产党庆阳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李 学 宏
(2012年2月24日)
同志们:
现在,我代表中共庆阳市第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二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要求,全面落实十七届中纪委七次全会、十一届省纪委八次全会和市委工作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重要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年全市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各项工作任务 。对这次全会,市委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专门进行了研究,张省长在今天的会上将发表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1年工作回顾
2011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省纪委监察厅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组织特别是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发展大局,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力落实中央、省、市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坚持抓领导、领导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得到认真贯彻落实
2011年是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简称《规定》)修订后颁布实施的第一年,市纪委常委会抓住《规定》贯彻实施之机,督促全市各级组织认真履行政治责任,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有力地落实了主要领导“第一责任人”和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要求,确保了党风廉政建设“级级有人抓,层层抓落实”,形成了抓领导、领导抓的工作格局。市委、市政府对党风廉政建设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多次专题研究部署。副省长、市委书记张晓兰逢会必讲党风廉政建设,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市委副书记、市长周强就加强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并亲自协调解决了行政监察工作中遇到的许多具体困难。市委进一步加大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运用,与领导班子政绩考核和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规定》,对44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有力推进了党内各项法规制度的认真贯彻落实。
二、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及时跟进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中央、省、市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优化服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了政令畅通和重大项目建设顺利推进。一是对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实施监督检查。共抽查政策38项,查纠整改问题21个;抽查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竣工项目61个,对存在的6个方面突出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二是对换届纪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了市、县、乡三级换届风清气正、平稳有序、顺利完成。三是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发改、财政、水利等13个部门分层次、分行业进行了专项检查。四是对政府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了关键环节,对4个相关单位和部分定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促整改。五是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县(区)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督查整改。
与此同时,还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阶段性工作安排部署和全市重大活动开展要求,在参与服务中认真履行纪律检查、行政监察、效能监察等职能,保证了全市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三、坚持抓长远、夯基础,初步构建起了“六位一体”的反腐倡廉建设工作框架
按照“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要求,认真推进市委《2008---2012全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实施意见》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基本构建起了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六位一体”的工作框架。一是充分利用老区资源,着力打造以“红色廉政”工程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反腐倡廉教育平台。以红色廉政文化“十个一”活动为载体,出版《红色南梁 廉政丰碑》、《风清气正》等书(籍)画集4部,创作《情系南梁》等大型戏剧2部,举办廉政书画展(赛)5次,建成省级廉政教育基地1个、市级廉政教育基地12个。以庆祝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开展了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组织反腐倡廉形势报告会63场(次),播出廉政警示教育片75部,对全市2600多名村干部进行了教育培训。大力开展反腐倡廉理论调研和工作宣传,在《中国纪检监察报》、《党建研究》、新华网、人民网和《党的建设》、《甘肃工作》、甘肃电视台等各级媒体上宣传调研成果,反映我市工作动态,加强舆情引导,拓宽了宣传渠道,深化了教育内涵。二是着眼用制度管人、管事,积极开展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为重点的制度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全市各级各部门普遍进行了查找廉政风险点、编制业务流程图、健全完善各类规章制度、有针对性地整改存在问题等工作,基本建立起了覆盖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为进一步深化党风廉政建设打下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三是全方位落实监督措施,促进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认真贯彻执行《廉政准则》,落实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党内监督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小金库”、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等问题专项治理,对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进行了查处纠正。全力推进信息化建设,积极回应群众来信来访,着力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促进为民便民措施落实。四是积极推进改革创新,努力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出台了行政效能监察办法,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新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96个具有行政审批资格的单位的六类项目,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235项。健全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集中清理检查。开展了基层党务公开和基层站所优质服务创建活动,对50个基层单位的财务进行了专项审计,严肃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与民争利、损害群众权益的违纪违法案件。五是坚持纠风利民,切实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全市11个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和通讯行业、重点医疗机构、示范高中开展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筹办了“甘肃省政风行风热线——走进庆阳”大型直播节目,举办“局长热线”等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18期,解决群众投诉问题611件。组织“政策落实年”主要牵头部门开展了各项惠农、惠民、惠企、惠商政策落实情况大检查,着力纠正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农村低保和教育、交通、食品药品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了行业风气根本好转。六是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惩处违规违纪党员干部。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888件,初核211件,立案74件,结案7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11人,刑事处理43人,组织处理7人。市纪委牵头对2007-2011年上半年以来全市党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涉法涉刑案件移送处理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发现的七类问题进行了妥善处理。经市委同意,在全市实行了大要案协调会议、信访举报联席会议、干部选拔任用听取纪委意见等制度,进一步加大了党政纪的执行力度。对全市近年来查办的21起典型案件进行剖析,研究发案规律,警示教育干部,发挥了案件查办的治本功能。在严肃惩处腐败的同时,及时为被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了是非,保护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坚持强素质、严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进一步加强
一是加强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制定了一批规范性文件,加强了业务指导和日常教育管理。二是结合换届配强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班子。市、县、乡三级领导班子成员的年龄、知识、专业结构得到较大改善,活力明显增强。三是加强了干部队伍建设。对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了“六要六不要”的职业道德要求,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全市有两个县(区)纪委、5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省纪委表彰奖励,1名干部被评为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多项工作在全国和省上获奖并在相关会议上作了交流发言(案件审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廉政宣传教育、干部培训、信息工作等),470多人参加了各级业务培训,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执纪水平有了较大提升。
以上成绩的取得,是全市上下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三届市纪委常委会向所有理解、关心、支持我市纪检监察工作的各级领导、各界群众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家属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与中央、省、市的要求和全市干部群众的期望还有差距,与当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形势还有不适应、不符合的地方。一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规定》贯彻不力,责任制落得还不够实;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律己不严,为政不勤不廉,群众反映强烈;一些基层组织落实政策走样,少数基层干部与民争利、侵占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时有发生;个别行业、部门疏于管理,作风懒散,服务意识不强,工作人员吃拿卡要、伤害党群干群关系和发展环境的行为引起社会关注;新形势下反腐倡廉工作的方式、方法也有待进一步创新,等等。对这些问题,市纪委常委会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在今年的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衷心希望各位领导、各位委员和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对我们的工作给予更多关心、理解、支持和监督。
2012年的工作安排
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和我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至为关键的一年。全市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在指导思想上必须做到“三个坚持、四个更加注重”(即,坚持服从服务全市发展大局和工作大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把保持党的纯洁性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更加注重严明党的纪律,更加注重作风建设,更加注重健全惩防体系,更加注重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工作思路上必须突出一个主题(创优发展环境),认真履行四项职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纠风治乱、案件查办)、扎实开展四项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小金库和公款旅游及庆典、论坛、研讨会过多过滥问题、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突出问题);要牢牢把握一条主线(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不断深化四项重点工作(廉政宣传教育、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制度创新、党务政务公开),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务必靠实两大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落实四条保障措施(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加大行政监察力度、统筹反腐倡廉工作力量、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纪律保证。
具体要抓好以下工作:
一、始终围绕大局和中心工作认真履职,全力为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在全市开展环境大营造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今年的重大决策部署,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全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为实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供有力保障。
(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维护政令畅通。坚持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同党中央、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带头落实发展第一要务,在工作实践中体现先进性、纯洁性。要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建设文化大市、保障和改善民生等内容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上的决策部署在我市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项目突破年”、“政策落实年”各项工作的部署,跟进监督检查,进一步强化问责、问绩、问效措施,努力促使全市上下形成政令畅通、配合密切、责任明晰、落实有力的工作格局。
(二)抓好作风建设,为保持党的纯洁性提供有力保障。良好的作风是发展环境营造的关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部署,切实负起协调组织责任,认真抓好市委关于在全市开展“改进作风、提高效能、优化环境”主题活动的各项工作部署落实,促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自觉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深入推进理论武装和理想信念教育,督促各级党组织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党纪政规的学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换届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党性锻炼和勤政廉政教育,促其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进一步坚定信仰,规范行为;进一步加强对各级各部门特别是对窗口单位、服务行业、重点部门作风情况的明察暗访,下实手解决其在工作作风、行政效能、环境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促其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各项惠农、惠民、惠企、惠商政策,并通过建立长效机制,着力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对“联村联户、为民富民”活动的工作部署,督促各级党组织不断健全完善联系基层、服务群众的常态机制,努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群众最需要帮助解决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民本意识、服务意识,真正以作风改进促民生改善、以作风纯洁永葆党的纯洁性、先进性。要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考察和监督,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干部成长环境,锻炼培养一支亲民、爱民、为民、富民、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队伍。
(三)围绕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纠风治乱和专项治理,真诚回应社会关切。人民群众的呼声是发展环境好坏的晴雨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问题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切实抓出成效,真诚回应群众关切,促进基层和谐稳定。要紧紧围绕征地拆迁、住房保障、土地管理、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等问题深入开展治理;加强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严肃处理违规违法行为;继续治理部门“三乱”以及医药购销、医疗服务和各类就业考试之中的不正之风,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村官腐败、司法腐败、行业腐败等不正之风,加大对群众反映投诉问题的查处、纠改、问责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办法,建立投资服务质量测评制度,组织开展“万人评议机关效能”活动,不断搭建群众监督平台,畅通民意表达渠道。与此同时,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开展问题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重大投资项目的专项督查和立项监察,规范工程建设行为;深化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严格执行配备标准和报批制度,积极稳妥推进公务用车改革;巩固“小金库”问题、公款出国(境)旅游以及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成果,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治理常态化;深入治理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以权谋私、损公肥私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严格执行党纪政纪,认真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破坏发展环境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问题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严查快处、通报曝光。加大查办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严重损害群众权益、人身权利以及发生在工程建设、房地产、土地管理、矿产资源开发、组织人事、司法领域、商业贿赂等方面的案件力度,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教育一片干部、健全一批制度的效果。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举报工作,健全落实信访线索评估制度,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坚持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县(区)重大案件市级协审、领导干部案件和重处分案件备案、受处分人员纪律惩戒措施落实情况反馈等制度。建立案件查审专家库,规范处分决定执行程序,加强办案全过程监督,进一步提高办案科学化、监督规范化和队伍专业化水平。坚持剖析典型案件,警示教育干部,真正做到严肃惩处腐败与有效预防腐败相结合、处理人与教育挽救人相统一,着力营造纯洁队伍、关爱干部和鼓励创新、追究诬告的法纪执行环境。
二、进一步健全惩防体系,全力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今年是全面落实市委《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的最后一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各牵头部门要认真查缺补漏,确保第一个五年工作规划各项任务全面完成。同时,要结合全市“十二五”规划和部门实际,着手谋划下一个五年工作规划,扎实抓好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实现预防腐败关口前移,提高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工作的成效。
(一)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构筑思想防线。坚持把“红色廉政”工程建设和廉政文化“六进”活动结合起来,突出老区特色,打造廉政品牌。继续开展“十个一”活动,鼓励创作一批廉政主题文艺作品。加强廉政教育基地和示范点的建设、管理与利用,着力打造华池南梁红色旅游景区品牌,争取将南梁革命纪念馆建成国家级廉政教育基地。围绕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综合运用基地教育、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和岗位教育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从政道德教育,促使领导干部加强道德修养,模范践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借助各级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反腐倡廉方针政策、形势任务、经验成效和工作动态,不断提升宣传教育的社会效应。健全网上舆论引导机制,发挥互联网等新兴媒体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强化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切实规范用权行为。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纪情况实行常态化监督,越“界”的要及时提醒、告诫和惩处。督促各级领导班子坚持好民主集中制、专题民主生活会、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严格执行对领导干部的“三谈三述”(廉政责任谈话、任前廉政谈话、信访监督谈话和述职、述廉、述德)、重大事项报告和任中、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映、有腐败苗头和倾向性的问题以及党员领导干部轻微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给予提醒警示。要督促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工程项目、物资采购)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用权行为。进一步发挥派驻机构的职能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及系统的监督。继续巩固厉行节约工作成果,不断健全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楼堂馆所建设,坚决反对超标准接待和各种挥霍浪费行为。
(三)加强机制制度创新,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全面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水平,进一步加强对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运行情况和存在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廉政风险预警处置、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的配套衔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要岗位权力配置的科学化,合理确权、科学分权、规范治权,促进权力互相制衡、安全运行,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体质量。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提升年”活动,抓好重点领域的制度修订、完善、补充工作,形成完备、务实、管用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落实情况检查常态化,加大督查、督办、问责、查处、通报力度,切实提升执行力和约束力。督促相关部门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司法体制、财税管理、金融体制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等各项改革工作进度,进一步清理、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对审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建设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完善公开、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制和竞争机制。
(四)抓好党务政务公开,促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带动政务、村务、事务公开。健全完善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为群众提供公平、公开和优质高效的服务。推进基层纪检组织建设,确保年内全市所有的村都成立监督组织。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加强对基层组织履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不断规范基层干部的履职行为。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服务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成果,以点带面,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整体上水平、上台阶。
三、全面靠实工作责任,确保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合力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认真履行协助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职责,以有力的督促检查和有效的沟通协调抓促工作落实,努力形成理解、重视、支持、配合纪检监察工作的良好环境。
(一)改进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全市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都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全面掌握《规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设定、检查考核和监督、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具体内容,切实增强责任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总体工作规划,与业务工作一并部署安排和检查考核,确保各自承担的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根据《规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及时对目标管理责任书相关指标做出调整,使其更好地发挥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指挥棒”作用。继续坚持半年督查、年终考核、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举措,进一步健全完善对全市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勤政情况满意度的测评、评价、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的办法,使之成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要严肃问责,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不力、职责履行不到位,致使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要坚决按照《规定》实行责任追究。
(二)统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力量。探索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相关机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机制,最大限度地整合工作力量,形成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合力。要加大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力度,认真落实大要案查办协调沟通制度,特别是在事关地方发展的重大问题、重大案件查处上,纪检监察机关要及时沟通协调,积极争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支持。要与宣传、组织、政法、人事等部门密切配合,努力把党内监督同司法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及时公布典型案件信息,最大限度地在工作上统一认识、达成共识,增强监督实效,确保廉政宣传、案件查办等工作实现最佳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注重从群众来信来访、网络举报、网络舆情等渠道发现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争取群众支持,引导舆论导向,最大程度地压缩腐败滋生的土壤和生存空间,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满意度。
(三)加大行政监察力度。要认真履行好《行政监察法》赋予的行政监察职责,准确把握效能监察、廉政监察、执法监察不同的着眼点、侧重点,把三者集中统一于党风廉政建设之中,全面促进政府工作提速提效。坚持以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为目标,进一步健全完善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行政问责制等制度,逐步形成用制度约束行政行为、靠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依制度管理公务人员的机制。立足全市发展大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抓住关键问题,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问题。加快推进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抓好政务大厅的效能监察,认真对待群众投诉,做到有诉必理、有理必果,抓典型、动真格、见实效。
(四)抓好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能力,做创先争优和保持党的纯洁性的模范。积极开展反腐倡廉专题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地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有计划地加强干部轮岗交流和挂职锻炼,不断提升查办案件以及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要从严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促使纪检监察干部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做严格自律、遵纪守法的模范,树立起可亲、可信、可敬的队伍形象。要进一步加强派驻(出)机构和县、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力量建设,提升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水平。加强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步伐,提高“金纪工程”建设质量,不断拓宽社会监督、投诉、举报渠道,搭建群众网络问政的平台。
同志们,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认真履职,竭力尽责,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落实,以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保障和发展全市人民的福祉,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实现新的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