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城乡作为“两个责任”标准化建设试点乡,要把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市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积极探索符合基层实际的落实办法。
一、在深化认识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实施办法》,深刻认识和理解主体责任的内涵,将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进一步明确和坚持好党委主体责任、“一把手”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
二、在强化管理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把加强对乡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作为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任务,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修订完善机关干部管理考勤、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好氛围。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切实改进干部作风。
三、在维护民利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加强对各项涉农专项资金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监督检查,对村级事务实行民主决策、全面公开。在重大事项决策上推行“五议两公开”工作法,进行民主决策。在群众关心的惠农政策落实上实行两级评议、三级审定、三榜公示、一折统发放的惠农政策落实程序,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监督落实,确保各项强农惠政策落实到位。
四、在强化制约中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关键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建立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机制,狠抓党务、政务公开,严格落实党政一把手“五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列出权力清单,绘出权力流程图,构建起对权力的制约机制,做到从源头上防治腐败。
(2014年09月16日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