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关系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必须强化责任担当,抓紧抓实抓好。作为县级党委,要认真贯彻中央、省委的部署,特别要抓好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真正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就是要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学习省委部署要求和市委《实施办法》,引导各级党组织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要明确责任主体,按照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的要求,层层理清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确保履责有依、担责有据。要层层传导压力,通过逐级开展一对一约谈或集体约谈以及督导的方式,把责任和压力传导到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身上,把各级各方面承担的领导、用人、管理、教育、推进和示范责任一一传递下去,切实解决好不愿抓、不敢抓、不会抓的问题。
把主体责任抓在手上,就是要严把“五关”,狠抓落实。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坚持正确用人导向,防止简单唯分、唯票、唯学历、唯年龄等问题,构建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严格拟任人选廉政审查制度,严查选人用人上的腐败问题。严把群众利益保障关,深入开展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着力解决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环境保护、涉法涉诉、食品药品安全、惠农政策落实、社会保障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严把权力制约监督关,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全面落实主要负责人“五个不直接分管”及“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严格实行“六项公开、六项机制”,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公开,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和勤廉度评价体系建设,规范权力运行。严把纪委履职关,大力支持纪委推进“三转”工作,进一步精简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着力在纪检监察机关力量配备、办案条件、工作经费等方面优先保障,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办力度。严把廉洁从政表率关,各级党委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模范执行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自觉净化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
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就是要强化考核,严格追责。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定期对各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在党委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整体评价中的运用。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尤其是对顶风违纪现象治理不力、压案不查或阻挠调查的、落实上级党委和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要求打折扣的、出现用人失察失误的、对干部管理不力的,要坚决实行“一案双查”,依法依纪严肃问责,真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