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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

郭光能:躬身力行 强化担当

来源:陇东报   作者:郭光能         发布时间:2014-09-15 00:00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郭光能
  市财政局党组把贯彻落实市委三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中共庆阳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要求,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着力打造政治可靠、业务精湛、风清气正、令行禁止的财政干部队伍。
  一是敢抓敢管敢担当,履行牵头抓总职责。深入学习领会市委《实施办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纳入财政工作每一个环节,做到与财政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一岗双责”,强化担当明责,分解任务定责,深化教育督责,完善制度抓责,动真碰硬问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党组“不松手”,党组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
  二是守土尽责抓落实,履行组织推动职责。从财政资金运行的全过程找准风险点,扎紧制约权力的“篱笆墙”。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盯预算编制、预算执行、专项资金管理、政府采购、会计管理、财政监督等方面,尽快出台《市级党政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和《市级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资金安排、下达、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责任考核促合力,履行统筹协调职责。制定《中共庆阳市财政局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实施办法》,准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全面落实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末位表态制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双十条规定和市委实施细则,持续深入开展效能风暴行动和不作为慢作为专项整治活动,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
  四是铁面肃纪不护短,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敲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祸。对踩法纪“红线”、闯制度“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处、查处一起。严格落实干部提拔考核党风廉政“一票否决制”,确保遵守党纪没有“例外”,反腐执纪没有“禁区”。
  五是率先垂范带好头,履行示范带动职责。不仅要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践行者、推动者,更要当好廉洁从政的引领者、示范者,种好“责任田”,以上率下,为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做好表率,严守廉洁从政各项纪律规定,特别是要对照理论思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经常自省,始终做到头脑清醒、脊梁挺直、清白做人、干净干事。
                                                                                        (陇东报:2014年9月4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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