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办党组书记、主任 李在春
扶贫攻坚职能部门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必须首先从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自觉坚持“三真”,努力做到“三畏”。
真信马列主义。真学真懂马列主义,是真信真用马列主义的前提。坚持学习和掌握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习近平同志关于群众路线的重要论述等理论,进一步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不为虚荣、势位、权利、名利所蛊惑。
真抓责任制落实。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统一领导,党组书记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以身作则,主动担当,层层传导压力,把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防止岗位虚置、责任不清。纪检组长从扶贫业务工作中分离出来,当好助手,突出主业。
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完善扶贫项目监管、机关日常管理等各项制度。上面有的,严格执行不变通,不打折扣;上面没有的,结合实际工作不断补充完善,加密制度的篱笆,用更加科学、严密的制度确保依法规范行使权力。
畏法纪。有所敬畏才能有所顾忌。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敬畏法规,首先要学法懂法、知法守法。通过经常性的法制教育、党纪教育、警示教育,通过学习焦裕禄、孔繁森、雷锋等模范人物事迹,通过违法违纪反面案例,增强党员对法纪的敬畏感、对公权的责任感,做到不想腐、不敢腐。
畏政令。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坚决执行政令,是行政机关和公务员的基本纪律,也是各项事业顺利发展的基本保证。党中央、省委、市委提倡什么,反对什么,禁止什么,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动邪念,不打歪主意,不闯红灯。自觉树立大局观念,坚决纠正轻视政令、我行我素的错误倾向,彻底杜绝执行政令中的本位主义和实用主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20条”及市委“22条实施细则”,狠刹节礼年货、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铺张浪费等不正之风,自觉维护政令畅通。
畏民意。群众利益是共产党人的根本价值追求,民意的向背是执政者权力去留的决定性因素。履行主体责任,归根结底是顺应群众基本意愿,保障干部清廉从政。所以,党员干部必须不断强化公仆意识,坚持民评民说是标准,民意民声是依据,洞观时局、默验舆情,敬畏民意、关注民生,真正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内化于心、外践于行。
(陇东报:2014年9月4日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