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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

李培博:做好“三个”到位助推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陇东报   作者:李培博         发布时间:2014-09-17 00:00

  乡镇党委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上、抓在手中,确保认识到位、履职到位、措施到位。

  一要认识到位,切实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为乡镇党委,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这一决策部署,带头履行好主体责任,以守土有责的意识、守土负责的行动、守土尽责的担当,把好方向、带好队伍、防好风险,切实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

  二要履职到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抓好责任分解。明确和细化镇党委班子、镇党委书记、镇党委班子成员、镇纪委、村级党组织和村民监督委员会的主体责任,构建党委主动担责,主要负责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工作机制,对号入座,严格落实。要抓好示范带动。班子主要领导要带头管好自己、管好家人,既当好廉政表率,又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班子成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带好镇村干部队伍,起到传达责任、传导压力、传递警示的作用。

  三要措施到位,切实抓好关键领域监管。要坚持“四议两公开”“三述”等制度,推进阳光党务、政务、村务、财务,管住权力、管住项目、管住资金,使“两个主体”责任始终牢记于心,见之于行。紧紧抓住不落实的人和事,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真正做到履职是尽责、失职要追责,推进主体责任的深化落实,切实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014年09月16日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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