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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党组)书记谈主体责任

赵昌军:切实抓好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

来源:陇东报   作者:赵昌军         发布时间:2014-09-15 00:00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必须从机制制度抓起,抢抓全面深化改革的机遇,切实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坚定政治立场,树立一面鲜明的“旗帜”。党委要站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高度,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好了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自觉承担好党风廉政建设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的角色,坚持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要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一套有效的“体系”。按照省、市委着力构建和全面实施“3783”主体责任体系的要求,每年年初以图表形式对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采取逐级约谈、谈话提醒、述廉测评、定期报告等办法,建立上下有机互动的责任传导机制。坚决实行“一案双查”,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单位,要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既倒查追究党政组织的主体责任,也倒查追究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真正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三要选好用好干部,坚守一个正确的“导向”。党风廉政建设,人是核心要素。用好用准干部,就能够促进一方风清气正。要严把干部选任动议关、推荐关、考察关、决定关、任职关、廉政审查关,发现有影响任职的问题坚决不予任用,防止简单唯分、唯票、唯学历、唯年龄、唯GDP等问题,切实把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坏事的干部,放到事关改革和发展的重要岗位。

  四要整合优势力量,攥紧一个有力的“拳头”。党委要从“统一领导”向全面主抓转变,切实发挥领导、执行、推动的作用,整合纪委、组织人事、政法机关、财政、审计、公检法等干部管理和执纪执法部门的力量,拓展反腐败案件线索,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使责任追究真正落到实处。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要坚持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发挥好执纪、监督、问责的职责。

  五要聚焦作风建设,打好一场必胜的“战役”。作风建设既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是一场持久战。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虚心倾听群众意见,聚焦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作风问题,从小事做起,从小问题改起,把改进作风的成效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切实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用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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