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庆阳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受理及处置程序
1、属于举报投诉范围的食品违法情形: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加工;未按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违法违规行为。
2、属于举报投诉范围的药品违法情形: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的;生产销售假药(以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过期药品;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非法收购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举报投诉流程:举报投诉人拨打12331举报投诉;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科室受理后分类查办,由食品稽查局依法查办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由药品稽查局依法查办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办结束后由办案单位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查处结果。
4、奖励办法:根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庆食药监函[2013]2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本办法的投诉举报人予以奖励。
5、监督:举报投诉人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不受理、不及时受理或反馈不及时、不依法处置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934-8898892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934-8237312
二、庆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一般程序违法违规案件通报(第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