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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两个责任"·晒权力(二)庆阳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程序及违法违规案件通报

来源:庆阳市纪委   作者:庆阳市纪委         发布时间:2014-09-15 00:00
为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用药安全,根据国家、省、市食品药品监管相关规定和市委、市纪委关于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组监督责任的要求,现将庆阳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受理处置程序及2014年上半年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予以通报,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庆阳市食品药品举报投诉受理及处置程序

  1、属于举报投诉范围的食品违法情形: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药品;餐饮服务提供者使用腐烂变质的原材料加工;未按规定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违法违规行为。

  2、属于举报投诉范围的药品违法情形: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药品的;生产销售假药(以药品冒充药品);生产销售过期药品;未按规定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非法收购药品;其他不符合《药品管理法》的违法违规行为。

  3、举报投诉流程:举报投诉人拨打12331举报投诉;市、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职能科室受理后分类查办,由食品稽查局依法查办食品违法违规行为,由药品稽查局依法查办药品违法违规行为;查办结束后由办案单位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查处结果。

  4、奖励办法:根据《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庆食药监函[2013]2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本办法的投诉举报人予以奖励。

  5、监督:举报投诉人对食品药品监督部门不受理、不及时受理或反馈不及时、不依法处置等情况,可拨打监督电话: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室:0934-8898892

  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0934-8237312

  二、庆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一般程序违法违规案件通报(第一批)

    附: 庆阳市2014年食品药品一般程序违法违规案件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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