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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庆阳市西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员会关于交叉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西峰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3-17 20:43

根据省委巡视带巡察统一部署,庆城县委巡察组2019年8月19日至11月20日区住建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1121区住建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针对庆城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区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以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来推动住建工作发展。为确保整改取得实效,由区住建局党委书记、局长刘建设同志负总责,各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牵头落实,全体党员干部要把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区住建局党委本着对区委负责,对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措施件件有结果、条条有落实。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整改完成的问题

针对巡查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目前,共计2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

1.关于“贯彻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够严肃。住建局2017年度民主生活会,个别领导干部未严格按照要求,报告上年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2017、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中有简记、漏记和未记录现象;2018年度组织生活会,4名党员个人对照检查不认真,对照检查材料相互抄袭”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住建局党委主要领导约谈了未按要求报告上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情况的干部;二是党委班子成员加强对支部党务工作人员培训指导,严肃工作态度,规范办会、记会流程,确保各类会议资料收集齐全、到位;三是针对4名党员对照检查不认真、相互抄袭的,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约谈,已按要求重新书写,并在整改后再次上交接受审核,直至合格为止

2.关于“少数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扎实,学习自觉性不高。住建局10名干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时提出的“八个着力”重要讲话精神”不够认真,心得体会存在相互抄袭现象;7名干部“学习甘肃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心得体会雷同。1名干部2017年学习笔记摘抄篇幅少内容不充实,学习不积极主动,应付差事”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严格落实中心组、干部职工例会学习制度和“三会一课”制度,采取集中学、个人学、辅导学、测试学、交流学、宣讲学等方式,强化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进一步培养和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各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干部职工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做到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计划、学习人员、学习效果“五落实”。

3.关于“少数单位落实扫黑除恶工作政治意识不强。庆阳热力集团、区国征办、区供热办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没有制定工作方案和成立领导小组”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区住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庆阳热力集团、区国征办、区供热办党支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党委加大对各支部的业务指导、检查、督查。热力集团党支部书记约谈了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现已完善扫黑除恶工作方案、领导小组等相关资料,加强了对各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督查,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国征办党支部2019年12月初将2018年印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领导小组、阶段工作等相关文件报送局党委。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对全区棚户区改造与国有土地征收领域内涉黑涉恶继续深挖、摸排线索,与职能部门紧密协作,共同作战(2019年12月与镇原县公安局扫黑办合作,提供原庆阳市龙富煜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法人杨礼郡涉黑涉恶信息)。区供热办党支部2019年12月初将2018年印发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领导小组、阶段工作等相关文件报送局党委。同时供热办支委会专题研究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明确了扫黑除恶要与集中供热“私接乱拉”专项治理行动相结合,对宏钰大厦等3处私接乱拉、扰乱供热秩序的典型户进行了曝光处理。

4.关于“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不明确。住建局2017年至2019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文件中没有对财务、组织、人事工作进行安排。没有对个别领导分工做出安排”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月22日区住建局党委会议讨论财务、组织、人事工作分管权限,重新确定了分管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5.关于“重要人事选拔推荐程序不规范。住建局有两名同志晋升一级主任科员的党委发文时间是2019年9月5日,而局党委会议讨论研究时间是2019年9月11日上午11点,推荐干部程序颠倒。”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重新修订了干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实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公开公示、组织考察、集体研究等程序和要求,严格落实党委会议制度,确保干部选拔推荐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6.关于“‘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到位。住建局机关党支部、供热办党支部2019年召开的支委会没有记载会议地点、会议主题、参会人员、主持人、记录人等信息。住建局机关党支部2019年讲党课会议时间记录不详,未记录会议主题、参会人员、主持人、记录人。供热办党支部2019年第一、二季度未讲党课。住建局机关党支部第一、三、四、五、六党小组2018年11、12月未召开党小组会议。园林局党支部第二党小组2019年6月党小组会议时间记录不详”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审核会议内容,利用“甘肃党建”APP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确保资料留存完整。园林局党支部更换了第二党小组会议记录人员,并对会议召开流程及会议记录要求作了具体指导;严格审核“三会一课”会议议程,利用“甘肃党建”信息平台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组织生活;每月在“甘肃党建”平台上传会议记录前都对“三会一课”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后及时上传。供热办党支部严格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手册》要求利用“甘肃党建”APP认真落实“三会一课”等党内活动确保资料留存完整。从2019年12月至今召开支委会2次讲党课2次专题组织生活会2次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

7.关于“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程序不规范。住建局机关党支部2019年1月至4月主题党日活动未按规定时间开展,1月、4至6月会议记录无记录人,1至5月召开会议时都有个别党员请假,但会议记录上参会人员为全体党员;供热办党支部和园林局党支部没有活动开展记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业务指导,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审核会议内容,利用“甘肃党建”APP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内活动,确保资料留存完整。园林局党支部已对2019年7月份以来的主题党日活动按照“甘肃党建”平台记载情况补齐记录严格按照主题党日活动“4+N”的模式每月按时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供热办党支部严格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党支部建设手册》要求及时进行主题党日活动并建立活动台账、留存资料2019年12月至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

8.关于“党员民主评议工作不严格。住建局机关党支部有45名同志党员民主评议表没有加盖支部印章,住建局机关党支部1名同志、热力集团党支部2名同志,党员民主评议表未签字,热力集团1名同志党员民主评议表没有自评等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机关党支部紧密结合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加强对局属各党支部的业务指导,提升党务干部业务能力,严格遵守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程序、要求,高质量地完成每一个环节。热力集团党支部副书记约谈了综合管理部负责人,现已将党员民主评议等相关资料进行了完善,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不再出现上述问题。

9.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供热办1名党员2019年4至6月党费171元,从4月份绩效工资中代扣”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供热办党支部2019年12月中旬严格按照党费收缴“自觉、足额、按时”的要求在党支部开展了一次专题教育重点宣传工商银行手机端党费缴费系统操作方式普及党员义务同时党支部书记对财务人员、党务干事进行工作约谈1次。

10.关于“干部职工管理不严。2018、2019年住建局34名干部请假7天及以内没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1名科级干部请病假4天,1名一般干部请病假18天,1名一般干部请病假30天,4名一般干部请病假30天及以上,未附区级人民医院诊断证明或未经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批准。2019年供热办1名干部请病假7天及以内没有主要负责人签字审批;1名干部请病假20天,没有区人社局审批意见”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机关党支部重新修订本单位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建立干部请假登记册、外出公事登记册,严格按照逐级审批要求开展请销假,并通过会议传达落实。供热办党支部按照《西峰区干部职工请销假和外出报告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12月下旬修订完善了单位干部职工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逐级审批要求进行请销假同时在单位例会上入本人和无宣传制度内容确保人人知晓。

11.关于“干部职工会议记录不规范,存在敷衍应付的现象。住建局、供热办2017年至2019年干部职工会议记录有漏记、空行、乱画、涂改,以姓代名、未记参会人员的情况,个别会议仅用一两句话概括整个会议情况”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机关党支部负责人对相关业务人员进行约谈,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业务知识方面的培训、学习、考试等工作,严明了办会程序,要求必须规范、详实的记录会议记录。供热办党支部由分管领导负责对综合股人员进一步加强了干部业务知识学习明确了会议记录的具体要求确定专人记录干部职工会议记录确保会议记录内容准确、全面、规范党支部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工作约谈1次杜绝此问题再发生。

12.关于“个别项目工程未批先建、进度缓慢、推动不力。住建局负责的秦霸岭东路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开工日期为2018年7月20日,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存在未批先建情况;施工合同签订竣工日期为2018年10月3日,截止2019年9月25日,还未进行竣工验收”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区住建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业务指导,严格落实项目审批办理和施工验收程序,督促尽快对该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完善相关资料。

秦霸岭东路道路工程项目实际开工日期为2018年8月27日,而并非计划的2018年7月20日,不存在未批先建的问题。自2018年8月27日开工建设以来,我局积极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严格履职,合理倒排工期,确保工程质量,加快工程建设进度,截2019年9月前已建成原工校巷至北京大道段约352米道路设计内容并投入使用,剩余九龙路至原工校巷约184米道路因设计范围内征用拆迁未完成,暂无施工条件,无法施工。我局已汇报区政府,对已建成的原工校巷至北京大道段约352米道路于2020年1月6日进行了竣工验收。

13.关于“廉租房补贴审批程序不严。房改办审批的张雪玲、赵虹廉租房补贴审批表无调查人签字、无保障方式、无住房证明、无审批意见和签字盖章。孙虎虎廉租房补贴住房证明显示其租住母亲李会珍房屋”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区住建局党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房改办主要负责人,房改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约谈分管领导与业务负责人,进一步严明廉租房补贴审批程序,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在以后的工作中确保不出纰漏。

14.关于“在劳务用工方面法律意识淡薄。住建局2018年9月30日2号凭证支付火巷沟维护费7200元(管护人员工资),未与管护人员签订聘用合同;2018年9月30日3号凭证支付6、7月份临时工工资12000元,未与临时工签订聘用合同”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区住建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要求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学习,2020年初对本系统内临聘人员合同签订情况进行了一次梳理,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确保临聘人员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15.关于“执行财务内控制度不严格。住建局原会计于2018年8月退休后,将会计业务交由原出纳办理,至今出纳仍然空缺,会计出纳一身兼,存在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负责人对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加强了相关制度、政策的学习,于12月初开展有相关业务能力的工作人员培训工作,并重新调整工作岗位,解决了“会计出纳一身兼”的问题。

16.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住建局、供热办未落实“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存在一把手签批财务票据情况;供热办12名干部2019年4至6月到西峰区显胜乡唐苟村精准扶贫下乡补助直接造表发放,没有填写差旅费报销单”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机关党委2020年1月22日召开党委会议讨论财务分管权限,重新确定分管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供热办党支部2019年12月中旬针对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召开了专门会议明确了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并进一步加强了财务人员业务知识培训规范了报账程序、手续确保财经纪律落实的严肃性。

17.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的不实,‘一岗双责’压力传导不到位。住建局2017年至2019年的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内容完全雷同,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实,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既没有调研也没有汇报、问责;住建局、供热办、园林局24名干部存在约谈内容雷同、无约谈时间、记录人为本人和无记录人签字的现象”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机关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力度,规范约谈程序,签订“一岗双责”承诺书,加强对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定期督查通报,增强考核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园林局党支部制定了《廉政约谈制度》进一步规范廉政约谈程序、内容、方式等,对约谈内容雷同、无约谈时间和无记录人签字问题进行了整改,并在2019年12月进行的年度第二轮廉政建设个人约谈工作中严格按规范进行了约谈和记录。供热办党支部严格落实党支部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纪检组织监督责任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并定期、不定期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廉政约谈、工作约谈等约谈时结合工作突出重点内容“千篇一律”做到记录准确、规范。

18.关于“落实‘三转’制度不到位。住建局未严格落实纪委书记“三转”制度,纪检组长分管单位机关的日常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禁毒、精准扶贫等工作”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1月22日区住建局召开党委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三转”制度,对班子成员进行重新分工,纪检组长专职负责局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不再分管单位机关的日常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禁毒、精准扶贫等工作。

19.关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住建局行政职权事项廉政风险点梳理不全面,只有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竣工验收、招投标备案等行政职权的风险点,没有单位其他股室相关工作岗位风险点梳理;行政处罚案卷在纪委监督上缺失,有3个案卷没有进行行政处罚集体讨论,只有1个案卷进行了合议且没有纪检组参与”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完善机关案卷审查制度,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日常监督,进一步落实下级党组织向上级党委、纪委定期汇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机制,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不断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

20.关于“整治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工作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对庆阳市政府办下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市区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所列的南郡壹号等10个项目任务,区住建局整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只完成1个任务。住建局个别领导干部在解决房地产领域信访问题时,深入走访入户开展调查工作不够扎实,了解掌握的情况不全面,不详细,导致频频出现群众缠访、闹访、反复上访”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主要领导对负责房产领域整治的班子成员进行了约谈,集中解决疑难信访问题,加大督办力度,协调各部门做好信访工作,规范收集整理信访产生的各类资料,深入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转变思想观念,加快工作节奏,严格推行任务责任清单制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承办人和完成时限,做到责任到人、权责明晰,在全系统形成面对困难不绕路、面对矛盾上不交,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信访工作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正在推进整改的问题

21.关于“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个别党委班子成员推动工作不力。住建局在收缴城市配套费工作中,不够积极主动,惯用老思路、老办法解决疑难问题,导致2015年至今未收缴到位城市配套费2.61亿元。住建局个别领导干部在全域无垃圾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中,面对疑难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不能很好做到提前预判、超前谋划,存在等、靠、要思想”问题的整改。

整改落实情况:住建局党委实行目标管理,强化责任落实。以钉钉子的精神着力解决一些长期存在的疑难问题、苗头性、倾向性和潜在性问题,最大限度调动党员、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住建行业发展贡献力量。

针对历年所欠配套费,住建局报请区政府协调抽调6名来自公安部门、检察院和法院的同志,局机关抽调7名熟悉业务的骨干和学法懂法的法律专业毕业职工,组成了追缴行动专项工作组,由住建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全力开展追缴行动。研究制定了工作组机构设置,明确了任务分工,确保责任到人到事,工作高效运转。

工作组多措并举,强力推进追缴行动。一是聘请专业律师提供日常法律咨询和个案支持。二是召集欠缴企事业单位,集中召开清缴行动通知会议,当面向企事业单位法人或授权代表下达书面催缴通知函,限期缴纳欠款。三是要求欠缴企业报送缴款计划。四是通过邮寄送达的方式,向限期内未缴纳的所有企事业单位下达《基础设施配套费行政征收决定书》32份,法定期限内仍不缴纳的,将通过非诉执行机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五是工作组主动对接法院行政诉讼庭,研究启动直接诉讼程序。六是请求区政府衔接市政府和市住建局,完善配套费收缴工作机制。

2019年11月22日,区住建局对42家欠缴公司或单位发放了《行政征收决定书》,引起企业单位重视。已有多家企业及时缴纳配套费。但仍有部分企业尚未缴纳,且在六个月期限内既未复议也未诉讼。区住建局已将相关22个欠缴项目递交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立案。

2020年7月区住建局与市自然资源局进行再次对接,列入了2019年9月至2020年6月期间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项目。从2015年7月至2020年6月,全区共计72个项目总核算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64亿元,减免金额4380.63万元(涉及12个项目),应缴金额3.20亿元,收缴1.19亿元(共缴清23个项目,其中2020年收缴10个项目配套费5097万元,详见附表),欠缴2.01亿元(其中4个项目部分缴纳421万元,40个项目未缴纳,共计44个欠缴项目,包括23个开发项目,17个财政划转项目,4个减免项目)。

三、坚持长效,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在下一步工作中,局党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深入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和体现到各项实际工作中。

(一)落实“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认真学习、深入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落实“两个责任”的新要求,健全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督促党组织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负起全面领导责任。

(二)坚持常抓不懈,确保反馈意见件件落实到位。局党委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紧扣庆城县委第一交叉巡察组反馈意见,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认真开展“回头看”,巩固已有成效,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强化措施、夯实责任,确保问题整改不留死角、全部到位。同时,主动接受各种监督,确保巡察整改成效经得起实践和群众的检验。

(三)加强建章立制,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做到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在今后的探索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着眼于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构建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整改的过程成为提高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过程,成为促进全局党员干部作风转变的过程,成为推动住房建设工作提质增效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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