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人员情况
吴立敏,男,汉族,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甘肃庆阳人,高中学历,2015年8月任董志镇吴庄村党总支书记、董志镇吴庄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19年9月任西峰区董志镇吴庄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吴小虎,男,汉,1977年5月7日出生,初中文化程度,1993年11月参加工作,2015年时任董志镇吴庄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调查审查业务主办,现在董志镇农业服务中心工作。
郭莹,生于1987.09月,汉族,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人,毕业于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中共党员,2011.07.01入党,2010年7月至2016年5月在董志镇人民政府工作,2016年6月至今在西峰区人民检察院工作。
违纪事实
经查,2015年8月,董志镇吴庄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出纳李敏,利用职务之便,在明知高保平将产业发展资金不用于产业发展的情况下,还出谋划策,让高保平找符合条件的企业来三方带动。2015年10月9日,吴庄村委会、董志镇政府审批同意将142万元精准扶贫贷款给庆阳天彤光电有限公司法人张英杰。2015年12月10日,吴庄村委会与庆阳天彤光电有限公司、29户贫困户签订“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三方带动协议”,吴立敏作为村委会代表人,加盖了印章。2015年12月28日,李敏负责通过吴庄村资金专业合作社账户将精准扶贫贷款三方带动资金107万元转入庆阳天彤光电有限公司账户,高保平贷到款后,将扶贫资金用于工程建设、偿还债务,违反了《西峰区精准扶贫贷款工作实施方案》等规定,李敏涉嫌挪用公款犯罪。
董志镇吴庄村吴立敏作为党总支书记、吴庄村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疏于管理,把关不严,导致吴庄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三方带动资金被李敏、高保平挪用,吴立敏存在落实主体责任不力,负有领导责任;时任董志镇吴庄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调查审查业务主办吴小虎、原董志镇干部郭莹在确定三方带动企业及资金用途方面工作不细致,未详细核实,致使吴庄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三方带动资金被李敏、高保平挪用,负有一定责任。造成吴庄村精准扶贫专项贷款发放给庆阳天彤光电有限公司后,实际由高保平用于工程建设、偿还债务,未使精准扶贫专项贷款用于产业发展的严重后果。
2021年6月29日,西峰区董志镇党委对吴立敏给予诫勉谈话;对吴小虎和郭莹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