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区纪委与区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市纪委监委和区委负责,并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区监委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主要职责是:
一是负责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市纪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是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全区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部门、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乡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是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和区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
四是负责全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市纪委监委和区委关于监督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
五是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做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六是负责组织协调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七是负责综合分析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八是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委巡察机构、区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机构、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是完成市纪委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区纪委监委机关共核定人员编制28名,其中行政编制26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区纪委党群纪工委核定自定事业编制4名;区发展环境治理办公室核定事业编制11名。共计43名。
人员情况:纪委监委在职人员33名,其中行政人员21名;事业人员11名,机关工勤1人。
三、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15.6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07.02万元,增长50.66%,上升主要原因是①因从区检察院转隶的6人和法院调入的1人已正式办理了工资调动手续,人员有所工资增长;②按照省纪委要求进行内网升级改造、保密机房改造、专线网络租用、保密屏蔽机柜购置等事项。
(一)基本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20.67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236.03万元,增长82.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长;
(二)项目支出
1.项目支出增减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9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5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9万元,下降23.39%。主要原因是:电子监督检查平台建设项目已到后期。
2.项目分类分级情况
主要是保密机房改造、电子门禁系统、视频监控系统等设施购置安装预算费用10万元;专用网络租用(主、备链路网络租费2880元/年);保密屏蔽机柜购置费用14460元;纪检监察内网全覆盖:新增设备及安全防护产品8万元;配备计算机20万元;来访接待场所:门禁、电子探头:5万元;标准谈话室改造:同步录音录像、同步刻录设备5万元;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费10万元;专案经费20万元;2020年巡察经费(巡察办)15万元。
(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指标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2.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93.7万元,下降51.07%,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2.69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3.33万元,下降45.40%。下降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交至区社保局。
(四)非税收入
2020年区纪委监委无非税收入。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0年区纪委监委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四、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区财政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2.区财政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4.区财政未安排培训费预算。
5.会议费0万元,
6.机关运行费82万元,比2019年预算有所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区纪委监委无政府采购情况。
2.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年末资产净值142.40万元,其中流动性资产(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比上年减少0%,固定资产净值47.55万元,比上年减少59.27%。在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面积未变化,因折旧净值减少241.81%。电脑、打印机等通用设备减少82.25万元,其他资产减少了12.60万元,主要为部分办公设备、家具等。
3.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区纪委监委无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六、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经济分类:按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指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履行职能所发生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指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转移性支出:反映政府的转移性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奖金:反映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
绩效工资:反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工资。
维修(护)费:反映单位日常开支的固定资产(不含车船等交通工具)修理和维护费用,网络信息系统运行与维护费用,以及按规定提取的修购基金。
会议费:反映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支出。
培训费:反映因公出国(境)培训费以外的各类培训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勤执法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其他交通费用:反映单位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外的其他交通费用。
生活补助:反映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遗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等。
采暖补贴: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向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发放的住房采暖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