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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和进驻

巡察公告

来源:中共正宁县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3-21 10:03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中旬至6月中旬,县委派出四个常规巡察组,对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住建局(人防办)、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卫健局(含下属二级单位、乡镇卫生院)、县疾控中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等15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巡察期间,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核实处理。
各巡察组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并开设电子邮箱、联系意见箱,信访受理截止时间为615日。巡察结束后,以上问题反映渠道自行关闭。为了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察组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布如下:
(一)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1.接访电话:19993415392;电子信箱:xc19993415392@sina.com
2.联系信箱:巡察组联系信箱设置在县自然资源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大门口监控盲区。
(二)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供热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
1.接访电话:19993447515;电子信箱:xc19993447515@sina.com
2.联系信箱:巡察组联系信箱设置在县住建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供热管理办公室)、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队、县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以及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政府采购中心)大门口监控盲区。
(三)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
1.接访电话:19993425821;电子信箱:xc19993425821@sina.com
2.联系信箱:巡察组联系信箱设置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大门口监控盲区。
(四)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县卫健局及下属二级单位、乡镇卫生院和单列的县疾控中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
1.接访电话:19993483615;电子信箱:xc19993483615@sina.com
2.联系信箱:巡察组联系信箱设置在卫健局及下属二级单位、乡镇卫生院和单列的县疾控中心、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县卫生综合监督执法所大门口监控盲区。
县委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为3月21日至6月15日,受理地址为县交通局四楼各巡察组办公室。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特此公告
中共正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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