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纪委监委
您的位置: 首页--监督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关于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通报

来源:正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5-07-30 10:07

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西坡镇月南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胡秀从侵占集体资产问题1996年1月至2025年6月,月南村一组有公留地1.31亩,1996年至今一直由胡秀从耕种,共计应缴纳承包费1860.2元,截止2025年6月胡秀从仍拖欠承包费991元。2015年,实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时,胡秀从未向时任月南村一组组长程小宏和调查人员如实说明1.31亩公留地归属权问题,将自己耕种的月南村一组1.31亩公留地确权登记到本人名下。胡秀从利用职务之便,侵占集体财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造成集体资产损失及不良社会影响,对此负直接责任。月南村委会原主任庞忠权和月南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兼村级监察联络员程小宏,履职不到位,在土地确权工作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导致集体财产流失。2025年6月,庞忠权、程小宏受到批评教育处理。2025年7月,胡秀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责令退赔。

©中共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正宁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140009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