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使命忠实履职尽责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正宁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审议稿)
齐雪柏
(2020年4月30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正宁县第十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五届县委二十次全会部署要求,总结2019年工作,安排2020年任务。随后,志升同志还要作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政治监督进一步加强。准确把握纪检监察机关的政治属性,坚决履行“两个维护”政治责任,紧盯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的落实,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安排要求贯彻落实,精准有效开展政治监督,发现问题,纠正偏差。从政治上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开展“四察四治”专项行动,分层分类督办整改问题454个,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起,处分3人,组织处理4人。
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效落实。全力协助县委落实主体责任,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13次,向县委及主要负责人请示汇报工作39次。严格落实约谈制度,县委主要负责同志约谈98人次,班子成员约谈196人次;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约谈110人次。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培训党员干部900多人次。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从严审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1258人次。加强对“关键少数”的日常监督,健全完善1058名县管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589人次,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578人,占处理总人数的98.13%;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11人,占处理总人数的1.87%。
三、党内政治生态修复净化稳步推进。深刻认识庆阳塌方式腐败造成的危害和影响,按照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方案和年度计划,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学习研讨、重温入党志愿书、背诵默写入党誓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传看《忏悔录》,以案说纪、以案讲法,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锤炼党性、洗礼思想。分层分级与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教育引导他们主动解开思想疙瘩,放下思想包袱,重拾初心、努力工作。
四、惩治腐败力度持续加大。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324件,初步核实319件,谈话函询5件,了结269件,立案70起,结案69起,处分90人(给予党纪处分84人、政务处分13人、双重处分7人),立案数、立案人数、处分人数同比分别增长6.06%、6.59%、57.89%。追缴违纪违规资金41.74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3起,处理5人。处置省委第二巡视组移交问题线索35件,立案8起,结案8起,处分12人,组织处理25人。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综合效应,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起,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10份、监察建议书48份。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责任制,按程序审批使用谈话、调取、查询等调查措施769人次。
五、纠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有力有效。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查侵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立案20起,结案20起,处分25人、组织处理6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5件7人。扎实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清卡5.45万张,清退追缴资金31.52万元,发现处置问题线索22件,处理28人,132名党员干部主动说清有关问题。认真核查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上级交办、部门移交的41件搭车贴牌举报问题线索、16件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全部进行了研判处置,立案7起,结案6起,处分12人,组织处理33人。
六、巡察利剑震慑作用充分发挥。制定出台《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和督查督办工作暂行办法》等7项制度,探索推行“三定期”(定期学习汇报、交流座谈、下沉督导)、“262”(将2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巡察前准备,6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下沉了解,20%的时间和精力用于撰写报告和意见反馈)及“111”(一日一梳理、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巡察工作法,组织开展第四轮常规巡察和重点领域专项巡察,对9个县直部门、7个乡镇53个行政村(社区)完成巡察,实现了乡镇村(社区)巡察全覆盖,发现问题302个,移交线索54条。注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主动认领省委巡视组移交问题39个,已整改到位32个;建立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督促整改落实,形成有力震慑。
七、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得到强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运用新理论指导新实践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带头深入开展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以严明纪律强化自我监督、推动自我净化。坚持目标指向、需求导向,采取以案代训、以考促学、岗位练兵、全员培训等方式,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对2个乡镇纪委书记、11个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了提名考察;向市纪委监委请示汇报案件查办情况24次。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实现了独立办公,新建了集中办案区,各乡镇纪委建成“走读式”谈话室,办公办案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同志们,回顾过去一年的工作,我们始终坚持把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立场和政治原则,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政治保障和政治引领,恪守绝对忠诚的政治要求,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准确把握腐败治理的基本规律和路径,以“不敢”为前提、以“不能”为关键、以“不想”为根本,三位一体,统筹联动,标本兼治,持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成绩来之不易,好的经验体悟需要不断丰富和完善,更好地发挥指导实践的积极作用。
同时,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我县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党员干部队伍中思想不纯、政治不纯、作风不纯的问题依然存在。在政治生态方面,有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意识不强,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安排要求不严不实、推进措施不细不硬、效果不显不佳;有的党组织政治领导不力,从严管党治党责任落得不实;有的对修复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规范;有的基层组织薄弱,“两个责任”落实存在差距,在落实从严要求、构建从严机制、营造从严氛围、体现从严导向上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在思想和意识形态方面,有的党组织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不到位,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抓得不紧,工作谋划研究较少、落实效果较差;有的党员、干部忽视学习,不重视理论武装,思想守成守旧,自足自满;有的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放不下思想包袱,意志消沉、推天度日。在作风建设方面,有的单位落实政策粗枝大叶、不讲精准、不求细致,工作中问题频出,出了问题怨天尤人;落实工作简单机械、不切实际、不察实情,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整改上级反馈问题简单套用、照抄照搬,上下一个样,整改不细化,措施落不实。个别窗口单位服务意识不强,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不到位,个别掌握项目审批实施、资金拨付、预决算审核等权力的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审批监管权力,故意拖延,让办事群众来回跑、多头跑,甚至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有的党员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落实工作不盯住较真、不具体指导、不带头深入。有的党员干部思想懈怠,害怕风险,只按事、不干事,不担当、没作为;对待群众或态度冰冷、反应迟钝,或行为无礼、简单粗暴,或言语傲慢、恃权自骄,或慵懒怠慢、推诿应付,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同时,根治迷信赌博、酒驾醉驾、高价彩礼、厚葬薄养等问题仍显乏力。在严守纪律规矩方面,有的部门单位纪律松弛,管理松散,领导不履行监管职责,装聋作哑、当老好人,对长期不上班的人员不闻不问、不抓不管,工资照发、待遇照给,更有甚者,人在监狱服刑,工资照领。有的单位执行公务接待规定不严格、搞变通;有的干部不按规定操办报备婚丧喜庆事宜,下乡出差就餐不按规定缴纳伙食费。有的党员忘记身份,自降标准,对“六大纪律”不学习、打折扣或不执行,八小时内外反差大、影响差。一些村组干部法纪意识淡薄,以权谋私,与民争利,群众反映仍然比较强烈。在反腐败斗争方面,群众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反馈、监督检查、专项整治发现的问题线索尚未清仓见底,老问题还没查完,新线索仍在产生。个别干部仍然心存侥幸,不知止、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顶风违纪,单位未经审批实施项目,项目未实施或只实施一部分支付全部工程款,甚至虚增工程量,浪费国家资财,问题严重,腐蚀与反腐蚀的较量还在继续,正风肃纪、惩治腐败依然任重道远!
检视纪检监察组织自身建设,还存在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在工作摆布上,统筹推进有差距,系统内外,上下级之间,机关、派驻和巡察之间不均衡,年初部署的一些任务落实不够到位。在监督检查上,知与行有差距,有的政治监督边界不清,混同于一般业务检查或日常党务检查;有的日常监督内容发散,切入点不精确,重点焦点不突出。派驻监督、村级监督弱化问题较为突出。在执纪执法上,量的规模和质的提升有差距,查处职务犯罪案件少;办案周期长、空耗大,成案率低;审查调查和问责追究“后半篇”文章做得还不够好。在干部素质上,政治觉悟和工作作风有差距,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仍未得到有效解决,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专业素养不高、方式方法简单粗糙的问题不容忽视。这些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2020年主要任务
受疫情影响,今年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起步较晚、推进较慢,越是在这样的艰难时期,越需要勇担使命、奋勇向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坚决扛起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坚持做到三个“一以贯之”,夯实忠诚履职之本,抓住坚守初心之要,负起勇担使命之责,切实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努力为打赢新冠肺炎疫情“歼灭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十三届省纪委四次全会、四届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十五届县委二十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进一步强化高压态势、强化惩治力度、强化修复净化政治生态举措,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认真履行监督第一职责,全面提升监督质量和效果
(一)精准实施政治监督。要紧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落实开展监督,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持之以恒跟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时时处处对标对表,校准温差、落差和偏差。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八个着力”重要指示、参加甘肃代表团审议重要讲话和2019年视察甘肃重要讲话精神,转化为破解难题、抓促落实的思路举措,转化为排除阻力、干事成事的实干担当。持续推动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推动做好意识形态、民族宗教、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党的重点工作,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实际行动上。要紧盯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安排要求落实情况开展监督,要聚焦坚决消灭新冠肺炎疫情,督促各级各部门持续保持高度警惕,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原则,认真检查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和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情况,持续整治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巩固战果、防范复发。要聚焦生态环境保护,督促全县上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让黄河成为造福人民的幸福河”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陇东黄土高原区水土治理任务,跟进督查检查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工作,齐心协力做好生态保护、环境治理、绿色发展“三篇文章”。要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抓住关键大事和重点任务,积极开展专项检查督查,督促全面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力做好县委确定的“一个目标”(在乡村振兴上先行一步),“四大战略”(生态立县、产业强县、工业富县、科教兴县),“三融合三推进”(融合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融合推进污染防治与环境保护、融合推进社会治理与风险防范),“六突破六提升”(项目建设和招商引资突破提升、农业产业突破提升、教育质量突破提升、城乡建设管理突破提升、生态环境突破提升、基层党建突破提升)等重点任务落实,全面提高我县经济整体竞争力。要紧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开展监督,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要求,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的领导、推进政治建设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治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等问题。着眼党内政治生态修复净化,探索建立《政治生态评估研判指标体系》和《评估研判办法》,着力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宪法法律法规、行为准则规范、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情况,坚决整治政治立场不稳、政治行为不端、政治能力不强等问题,严肃查处“七个有之”和不敢担当、不愿担当的人和事,持续推动政治建设走深走实。9月份组织开展全县党内政治生态状况专项督查,确保我县政治生态得到持续修复净化。
(二)全面强化权力监督。要围绕权责法定开展监督,紧盯权利配置,监督职能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严格依据党内法规制定、修订、执行“三定”方案,全面梳理法定授权,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划出权力边界,推动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督促领导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实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要围绕权责透明开展监督,紧盯权力公开,监督各级各部门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公示栏等载体平台,依法依规推进党务、政务、司法、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督促建立可查询、可追溯的权力运行反馈机制,做到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严肃查处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法行为。要围绕权责统一开展监督,紧盯权力运行,盯住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协助同级党组织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监督的实施办法》,监督其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盯住各级领导干部,监督其严格约束自己,管好配偶子女等亲属;盯住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监督其依法依规用权;盯住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消除权力监督真空地带,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
(三)推进制度执行监督。要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督促各行业、各领域及时审视工作中的漏洞、冲突和失范,细化公开应执行的重要制度清单,监督领导干部带头按制度行使权力、开展工作,避免做制度执行上的“两面人”。要用严明纪律维护制度权威,充分运用政治巡察、专项检查等手段,开展对党内骨干性法规执行情况的巡察督查,促进各级党组织严格履行“执规责任制”,集中整改制度制定、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清除体制机制障碍和梗阻。要用严格执纪推动制度执行,充分运用纪律手段,严肃查处对制度缺乏敬畏、不按制度行事、随意更改制度的问题,严肃查处钻制度空子、打擦边球的问题,严肃查处不遵守制度、逃避制度监管的问题,严肃查处制度执行上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的问题,提高制度执行的严肃性。
(四)做实做细日常监督。要靠前监督,研究制定《纪检监察组织日常监督工作办法》,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探索建立乡镇、单位政治生态“活页夹”,建立监督对象廉政档案“活页册”,动态跟踪监督,从制度上破解日常监督方法不多、措施不力、程序不清等瓶颈问题。要主动监督,善于运用信访举报、监督执纪、巡视巡察中的隐蔽线索,善于挖掘谈话、函询、专项监督检查等常态监督中的隐藏信息,善于捕捉民意闲谈中的民声关切,主动出击,靶向施治。要强化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对发现的问题,视情节采取批评教育、约谈提醒、诫勉谈话、问责追究、党纪政务处分等措施,及时处置,形成震慑。要精准监督,贯通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该提醒的马上提醒,该批评的及时批评,该阻止的立即阻止,该整治的迅速整治,同时从思想上找根源,从监管上找缺失,从机制上查症结,针对性提出纪律监察建议,防止小偏差演变成大问题。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日常监督中发现了多少偏差、纠改了多少问题、提出了多少建议、整改了多少不足,要作为考核考评的重要依据,形成鲜明的日常监督导向。
二、全力保障巩固脱贫成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突出问题
(一)坚决查纠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要持续深化专项治理,跟进对攻克最后堡垒、巩固成果、查缺补漏、扫尾清零、接受普查和衔接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全面完成《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目标任务。要监督整改落实,聚焦习近平总书记“攻坚克难完成任务”的重要指示,加强对“两不愁三保障”、人均年收入达标等硬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多措并举巩固成果”的重要指示,加强对促脱贫、防返贫、阻致贫等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聚焦“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指示,加强对脱贫摘帽以来工作平稳转型情况的监督,以“坐不住、等不及、慢不得”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决战决胜脱贫攻坚。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调研督导反馈意见,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健全整改台账,倒排工期、对账销号,不遗余力抓好自身整改和监督整改两方面任务,确保6月10日前彻底完成整改。要注重查漏补缺,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开展“回头看”,对近三年来问题线索开展“大起底”,重新盘点梳理和处置重点问题线索,更加注重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四个不摘”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好脱贫摘帽以来浮出水面、改头换面的问题。要把中央纪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7省区2020年扶贫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指导意见》指出的7类微腐败问题作为重中之重,盯住教育系统报账员等岗位,查贪占中小学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幼儿保教费、生活费、教师陪餐费等问题;盯住学校校长等岗位,查贪污学生营养餐费等问题;盯住卫生院院长等岗位,查虚报贫困户体检人数、贪占体检费等问题;盯住部门计财股股长等岗位,查利用分管工程和资金拨付之便收受贿赂等问题;盯住乡镇干部,查以权谋私、违规违纪分配扶贫资金等问题;盯住农村银行信贷员,查非法侵占农户小额贴息贷款等问题;盯住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村会计,查骗取、套取、贪占、私分公益林补偿款、农机补贴款等惠民惠农补贴资金等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执法,增强群众的信任和支持。要严格执纪问责,深化“专起来抓”的要求,健全落实扶贫领域案件查办任务报备管理制度,根据区域常驻人口、监察对象数量、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群众信访举报、掌握的问题线索等因素,确定案件查办任务,重点破解“零移送”问题。要着重梳理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敷衍了结,已办理但群众仍反复举报和多头举报的3类重点问题线索,由县纪委监委集中力量直查直办。要继续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严肃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问题,坚决纠正“疲劳综合症”和力度减弱、效率下降、懈怠松劲、不闻不问等问题,特别是对问题长期存在而没有发现,或发现之后没有跟踪督办整改到位的,要严肃追究失察责任,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
(二)深入整治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把民生的痛点堵点关注点作为正风肃纪反腐治理的重点。要盯住民生重点领域,推动整治就业、教育、医疗、住房、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脱贫统计等领域的突出问题,查处背后的为政不勤、为政不公、为政不廉问题。要看住惠民项目资金,联合审计、财政部门,完善惠民资金监督管理机制,持续推进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拓展系统功能,为财政、民政、扶贫、住建等部门开设端口,构建以大数据为核心的监督系统,监督和查处“一卡通”发放、管理、使用,惠民惠农政策、资金落实,职能部门监管、纪检监察组织监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要把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推广应用纳入驻村帮扶日常工作内容,做到农户全覆盖,切实发挥其监督效能。要管住小微权力,督促乡镇、部门单位全面落实《关于加强乡村小微权力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及时发现和查处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认真落实村级信访固定接访日暨领导干部下访、村级廉政监督员、乡镇纪检干部包村制度,主动收集问题线索和群众诉求。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建立和完善群众监督机制,发动群众监督干部廉洁公正用权,让群众看到变化,感受到实效。
(三)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要按照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六清”行动的要求,开展问题线索“清零”行动,6月底前,做到久拖不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线索,同一对象被多年多层多头举报问题线索,已查结但挖得不深、查得不透问题线索,已查否仍举报不断四类问题线索全部清零。开展黑恶案件“过筛”行动,对公安机关已经打掉的黑恶案件,正在侦办、尚未挖出“保护伞”的案件,逐一“过筛”,深挖彻查。开展行业乱象整治“挖伞”行动,跟进金融放贷、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市场流通、娱乐服务、文化旅游等行业领域开展的集中整治,紧盯黄赌毒突出问题,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完善与政法机关同立案、同监督、同公告等机制,推动“一案三查”“两个一律”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三年为期目标顺利实现。
三、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一)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斗争。要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深化拓展“基层减负年”和“四察四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党风政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和“作风优化效率提升”行动。大力纠治不落实之风,重点整治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只表态不落实、图形式走过场、简单化一刀切、中梗阻、推拖绕的问题;整治虚于应付,把想法当做法、把说了当干了、把发文当完成的问题;整治落实工作热衷编造经验、包装典型、虚报政绩等“不真抓”的问题;整治推三阻四不愿干、害怕风险不敢干、装聋作哑躲避干等“不敢抓”的问题。大力纠治不担当不作为之风,重点整治领导干部精神不振,懒政懈怠的问题;整治落实工作不盯住较真、不具体指导、不带头深入的问题;整治层层“甩锅”不作为,拍脑袋决策乱作为,欺上瞒下假作为的问题;整治当官不干事、揽权不担责,习惯当“二传手”的问题;整治消极应付,得过且过,不推不动的问题;整治不甘放权、任性用权、人为设卡的问题;整治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听不得不同意见,处理问题一意孤行,不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等制度,搞“一支笔”“一言堂”的问题。大力纠治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之风,重点整治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以批示推卸责任、工作措施脱离实际的问题;整治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的问题;整治文件会议过多过滥,前脚部署后脚催要结果的问题;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名目繁多,频繁重复填表报数,过度留痕的问题;整治各种事务负担改头换面、明减暗增的问题;整治调查研究“一窝蜂”的问题。大力纠治党员干部管理不严不实之风,重点整治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规章制度形同虚设,干部教育管理宽松软的问题;整治干部职工思想懈怠,害怕风险,自由散漫,推天混日,只按事不干事,工作失位缺位,脱岗溜岗、吃空饷的问题;整治公职人员恶意拖欠贷款、从事非法集资、高利放贷等问题,并将公职人员诚信情况列入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和选拔任用考核范畴,引导党员干部把守信、重诺、尽责作为最基本的道德规范。
(二)大力弘扬艰苦奋斗的作风。部署开展“反浪费反奢侈”专项行动,监督检查各级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过紧日子”、压缩“三公经费”和公用经费的要求,对不降反增的,要求书面说明原因,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聚焦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单位,加大监督检查、明察暗访力度,继续严查超标乘坐交通工具、违规滥发津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收送礼品礼金、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常见问题;严查吃老板、收送电子红包等翻新问题;严查违规吃喝转入农家乐、茶楼,私车公养,违规支出变通下账等隐形问题;严查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等重点问题。对屡查屡犯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三)从严整治屡禁不止的歪风邪气。继续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参与迷信、酒驾醉驾、参赌涉赌专项治理。从严整治迷信之风,严格督促纠改党员干部摆放、悬挂、佩戴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饰品的问题,严查党员干部组织、参加迷信和宗教活动的问题,彻底铲除封建迷信的思想杂草,筑牢共产主义信念的理想根基。从严整治酒驾醉驾之风,对公安交警部门查处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严格按规定予以处理,通报曝光典型案例,以案明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形成强力震慑。从严整治赌博之风,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聚赌参赌线索通报移交协查制度,依纪依法严查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涉赌问题,清查处理因赌博欠债失联外逃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少些吃喝应酬,多回家陪陪亲人、尽尽孝道、学习充电,养成健康向上的工作方式和生活习惯。
(四)综合施策堵塞风源风口。发挥制度规范作用,督促职能部门健全完善资金、项目、薪酬、财务等管理制度,细化公务接待、经费报销、福利发放等规定,列明正负面清单,解决界限不清、标准不明等问题。发挥群众监督作用,用好微信公众号、检举举报等平台。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发挥正向激励作用,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研究制定容错纠错办法,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修复净化政治生态
(一)突出惩治腐败重点。要严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问题;严查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严查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严查人防、金融、教育、食药等重点领域集中整治发现的问题;严查行贿受贿问题;严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严查国有企业虚报产值、薪酬管理混乱、侵吞国有资产的问题。要把已掌握的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特别是巡视巡察移交、脱贫攻坚、扫黑除恶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线索作为重中之重,集中力量,挂牌督办,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
(二)提升办案效率质量。部署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活动,建立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健全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和疑难案件会商、征求意见及审理提前介入机制,增强问题线索处置精准度。着力提高函询质量,增强函询效果。稳步增加谈话比例,强化“面对面”的教育监督。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健全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完善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邀请审判机关会商协调等机制,严肃对待退查,认真做好补证,提高初核成案率,降低移送案件退查率。坚决防止问责宽松或泛化问题,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对接联系,建立健全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移交处置机制,规范问责、精准问责、慎重问责。健全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层层压实安全责任,加强日常检查,抓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安全,保证审查对象、涉案人员和工作人员安全,保障“走读式”谈话安全,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三)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坚决做到“一案一总结”,分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管制度建设和体制机制改革,督促指导非发案单位未案先改、防范在前。要用好用足案件资源,及时通报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强化教育引导。要采取廉洁家书等方式,组织开展廉洁家风教育和党纪党规“村村行”廉政教育。提高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廉政法规知识考试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干部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情况的日常抽查,推动纪法意识入脑入心。要把思想政治工作作为执纪审查、监察调查的基本方法和思想武器,对接受审查调查的党员、干部,注意采取同志式、帮助式的方式,努力化解思想疙瘩和心理顾虑;对受到处分的党员、干部,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及时开展“回访教育”,年内会同组织部门建立处分期满干部综合考评办法,落实容错纠错机制,对影响期满、表现好的干部,按干部有关规定给予正确对待;对受到诬告诬陷的党员干部,要按照《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及时在规定范围内澄清事实、予以正名,并严肃追查处理诬告陷害者。
五、强化巡察震慑作用,着力发现问题、整改落实
(一)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组织对36个县直部门(单位)及其下属单位开展第五、六轮常规巡察和水务、教育系统专项巡察。配合省市开展上下联动巡视巡察,把巡察监督触角不断向村组、下属单位等一线延伸,扩大巡察战果,年底实现巡察全覆盖。 (二)着力提高巡察质量。完善问题线索会商研判、即知即改、问题移交通报等制度,制定巡察工作人员抽调管理、巡察工作业绩考评等办法,努力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做好巡视巡察工作数据管理系统上线工作,规范使用巡视巡察管理系统,推动巡察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三)强化巡察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三反馈”“三签收”制度,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压实巡察整改纪检监察组织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时研究部署、认真对照检查、逐项落实整改。建立巡察情况通报制度,对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提出的工作建议、形成的专题报告,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通报。完善督查督办制度,建立巡察整改台账,实行清单式管理、挂牌督办、办结销账制度,适时组织督查抽查,对敷衍整改、拒不整改和整改不力、成果运用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
六、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持续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决落实“两个为主”要求,强化县纪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指导,着眼2021年县、乡换届,配合县委加强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乡镇纪委班子建设。持续深化巩固“三转”成果,坚决纠改偏离“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的问题。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研究制定加强和规范派驻机构管理运行的制度机制,促进派驻机构履职尽责。全面贯彻监察法,把法定监察对象全部纳入监督范围。抓紧落实好转隶工作未尽事宜。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进一步健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机制。认真落实县监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求。
(二)健全全面覆盖的监督体系。要健全党内监督和其他监督有机衔接的机制制度,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与法院、检察、公安和审计等机关的统筹协调,建立与行政执法单位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成果共享等机制,完善检举控告和办事公开等机制,注重发挥好人大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要健全“四项监督”相互贯通机制制度,派遣纪检监察干部参与巡察工作,组织派驻机构开展交叉监督,实现力量互补协作;建立纪检监察室与联系单位监督信息库,实现信息互通共享;落实纪检监察室联系指导派驻机构工作制度,强化日常监督,优化工作配合。要健全纪检监察上下联动机制制度,发挥纪检监察统计分析指标体系引导作用,强化全局工作统筹,划出机关、派驻机构、乡镇年度任务和工作重点,建立重点工作清单管理、专管包抓和全年工作月通报、季调度、半年绩效评估、年终考核评比“三项制度”,推行指导督办、评估追责等机制,倒逼各项工作保质保量高效完成。
(三)完善纪检监察内部治理机制。严格按照监督、决策、执行相互分离的原则,把监督执纪执法合理分解到不同内设机构,建立案前沟通、案中协助、案后配合、过程顺畅衔接又相互制衡的机制制度。信访工作突出源头导向作用,完善检举举报平台功能,严格线索闭环管理,通过交办督办、跟踪处置,强化对案件管理、纪检监察等室的监督制约。案管工作凸显全程监管职责,对举报线索转化为问题线索、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进行跟踪监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办案安全及措施使用进行全覆盖监督。审理工作强化牵引倒逼功能,严格对初核立案、查办过程和处置结果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强化对处分决定执行的监督,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分”“统”结合,无缝衔接。
(四)推进乡镇纪委标准化建设。制定出台《乡镇纪委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巩固“有队伍、有制度、有场所、有设备、有经费”成果,乡镇纪委“走读式”谈话室要达到规范化标准;探索推行乡镇纪委协作办案机制,解决力量不足、人情干扰大的问题。探索设立乡镇派驻监察机构,推进体制机制、路径载体、方式方法创新,推动监督监察工作向基层延伸。
七、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以高素质专业化队伍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要加强政治历练。纪委常委会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深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开展“四抓两整治”和分类晋级推进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工作。党员干部要修养政治品格,增强政治意识,提高政治能力,强化政治担当,真正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做让党放心、让人民信赖的忠诚卫士。
(二)要加强思想淬炼。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把“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融入血脉、注入灵魂;坚持从小事抓起、从日常抓起,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义与利、俭与奢的关系,涵养浩然正气,坚守刚正之节。
(三)要加强专业训练。制定《纪检监察干部学习培训方案》,开展有针对性的全员培训、集中轮训和以考促学,从严教育培训、检查考核,打牢监督执纪执法的政治根基和业务功底。严格落实省纪委《关于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全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注重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干部成长结合起来,让干部见贤思齐、有为有位。
(四)要加强实践锻炼。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建立领导干部定期调研制度,完善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下访、接访制度,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学中干、干中学,不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水平。继续推行“以案代训、以巡代训、以干代训”,分期分批抽调纪检干部进行岗位练兵,加强实践锻炼,培养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过硬作风。
(五)要加强自我锤炼。研究制定《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监督办法》,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管理;认真落实特约监察员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始终坚持刀刃向内,认真受理纪检监察干部信访举报,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的“零容忍”,对违反“八条禁令”的严肃处置,坚决防止“灯下黑”。
同志们,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正宁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中共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正宁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140009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