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受理损害优化营商环境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根据《正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的实施细则》要求,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职能作用, 正宁县纪委监委全面受理关于党组织、党员以及监察对象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线索,现将受理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来信地址:正宁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收(邮政编码:745300)
投诉举报信箱:正宁县纪委监委机关大门外西侧。
来访地址:正宁县南大街15号,县纪委监委办公楼1楼信访室
微信举报:正宁纪检监察公众号“服务·微监督·我要举报”
举报电话:0934-12388;0934-5951341(县“两型”办)
广大个体工商户、企业及人民群众可通过以上方式,对涉及为官不为、吃拿卡要、推拖敷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进行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县“两型”办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及时移交县纪委监委核查处置。
注意事项:
1.投诉举报对象明确;投诉举报内容需遵循法律法规,真实、客观、描述清晰。
2.属于市场主体之间民事纠纷的,或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请向司法及有关部门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正宁县创建“服务型效能型”机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3月17日
©中共正宁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正宁县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陇ICP备1400093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