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宁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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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职能部门

内设职能部门

来源:正宁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1-20 09:56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负责县纪委全会、常委会议及其他会议、活动的筹备组织工作和纪委委员、特约监察员的联系;组织起草工作报告及其他文稿;督促检查领导交办事项落实情况;保管使用印章,承担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干部监督管理及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管理服务和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纪委监委、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工作、整治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组织协调惩腐体系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访室

    负责受理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等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政务处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向委机关领导报告重要举报情况;向下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并督办有关检举、控告和申诉事项;依纪依规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处置信访举报中的突发情况;对信访举报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有关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以及乡镇纪委和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归口管理审查调查有关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负责县纪委监委谈话室的日常使用管理;承担县委反腐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遵守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承办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审查调查工作,向其所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建议;承办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本级直接审查调查和下级报送审理审核的案件;受理对机关作出的党纪政务处分不服及其他需要办理的申诉案件;负责审理审判机关移送县纪委监委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案件;承担党员权利恢复,受处分人员回访等工作;起草案件审理、申诉复查等程序性条规,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监督检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及直属单位、县委巡察机构、县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干部,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并负责问题线索谈话函询、初步核实及立案审查调查工作等;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工作;建立和管理县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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