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2023年3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水保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果业发展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站等12个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庙渠镇、新集镇、三岔镇等3个乡镇和所辖31个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县自然资源局采取市县联动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部门单位、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一、县委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信访举报电话和信访意见箱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城关中心所、屯字中心所、平泉中心所、孟坝中心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新集镇(永丰村、唐塬村、吴塬村、王岘子村、刘大岔村、新庄村、牛心村、崾岘村、段掌村、岳庄村、王寨村、高崖畔村)。县乡村振兴局(扶贫数据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信访局(信访接待中心)、三岔镇(榆杨湾村、寺庄湾村、高湾村、周家庄村、肖园子村、米家川村、安岔村、石咀村、董渠村、大塬村)。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镇原县分校、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果业发展中心、畜牧兽医站。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公路局)、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水利建设管理站、西杨水库管理所、吴家沟水库灌区管理所、开边灌区水管所、南川灌区水管所、岱马灌区水管所、镇原县振泰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镇原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水保局、庙渠镇(庙渠村、黎明村、慕塬村、常俭村、文夏村、孙寨村、店王村、六十坪村、四合村)。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信访反映邮政信箱邮政信箱:镇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44500。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县委巡察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