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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署和进驻

关于开展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工作的公告

来源:镇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3-03-22 17:51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从2023年3月下旬开始至5月底,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县信访局、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水保局、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心、果业发展中心、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畜牧兽医站等12个部门(单位)及下属单位,庙渠镇、新集镇、三岔镇等3个乡镇和所辖31个村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县自然资源局采取市县联动巡察。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期间各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部门(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有关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情况反映,将按有关规定转交有关部门处理。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现将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部门单位、受理举报和反映问题的方式公告如下:
一、县委各巡察组巡察单位及受理信访举报电话和信访意见箱
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大队、土地整理中心、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质环境监测站、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城关中心所、屯字中心所、平泉中心所、孟坝中心所)、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农业产业发展中心、新集镇(永丰村、唐塬村、吴塬村、王岘子村、刘大岔村、新庄村、牛心村、崾岘村、段掌村、岳庄村、王寨村、高崖畔村)。
受理举报电话:17793487458
固定信访意见箱:被巡察单位所在驻地
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单位:
县乡村振兴局(扶贫数据服务中心)、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信访局(信访接待中心)、三岔镇(榆杨湾村、寺庄湾村、高湾村、周家庄村、肖园子村、米家川村、安岔村、石咀村、董渠村、大塬村)。
受理举报电话:18189346474
固定信访意见箱:被巡察单位所在驻地
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单位:
县农业农村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镇原县分校、种子管理站)、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果业发展中心、畜牧兽医站。
受理举报电话:18740975606
固定信访意见箱:被巡察单位所在驻地
县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单位:
县交通运输局(运管局、公路局)、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安全管理站、水利建设管理站、西杨水库管理所、吴家沟水库灌区管理所、开边灌区水管所、南川灌区水管所、岱马灌区水管所、镇原县振泰矿产资源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镇原县农村供水有限公司)、水保局、庙渠镇(庙渠村、黎明村、慕塬村、常俭村、文夏村、孙寨村、店王村、六十坪村、四合村)。
受理举报电话:18143748373
固定信访意见箱:被巡察单位所在驻地
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受理信访反映邮政信箱
邮政信箱:镇原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编:744500。
三、受理信访时间
2023年3月22日至2023年5月31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2日

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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