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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来源:镇原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发布时间:2024-12-17 17:00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4年4月20日至7月1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卫健局党组进行了巡察。7月2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卫健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县卫健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深刻认识巡察反馈意见的重要作用和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局党组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整改工作。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股长为成员的巡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反馈意见与问题清单的整改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整改信息、督办推进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赵志毅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先后组织召开3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协调重点问题整改、督办整改工作进程、组织筹备专题民主生活会。并亲自把关制定下发了《十七届县委第五轮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责任领导等,以局机关为重点,举一反三,在全县卫健系统部署开展问题整改工作。在推进整改的过程中,针对具体问题,分类制定具体整改措施,并由党组班子成员带队督办检查整改情况,期间,先后2次召开调度会议,了解整改工作进展,部署整改措施,督办整改落实。
  截至10月25日,巡察反馈的35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35个,基本完成整改28个,长期整改7个;巡察移交的3件问题线索,已办结3件。巡察期间立行立改问题应整改3个,已整改3个;即知即改问题应整改27个,已整改27个;3个月内整改到位问题应整改5个,已整改5个。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方面。
  问题1:对学习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2024年1月11日召开了全国卫生健康工作会议,局党组未在本系统对该会议精神进行全面传达和学习,未制定相关贯彻实施意见。同时,局党组未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质生产力重要论述进行系统、深入地学习贯彻。二是局党组对基层卫生院“第一议题”指导不到位,2023年8月以来,多数乡镇卫生院“第一议题”制度落实不到位,存在政治学习弱化,重业务轻学习。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理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把“学思想”作为“三会一课”、专题党课、专题研讨的首要内容,作为党员干部日常学习的中心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及时跟进学,从整体上把握其发展脉络、科学体系、丰富内涵、实践要求。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指导。系统党工委统筹抓好县乡各医疗卫生单位党务干部培训。充分发挥“甘肃党建”信息化平台在线管理、在线监督的作用,按照党员教育培训规划中“5年内要对全体党员全覆盖轮训一遍”的要求,制定党员培训计划,采取以会代训、专题培训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将卫健系统党务干部从“行内人”培养成“内行人。三是强化示范引领。局党组要在强化理论武装上作出示范和表率,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熟练掌握运用其中蕴含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进一步加强对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和各党组织学习情况的督促检查,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并推动立行立改,确保学习主题聚焦、任务明确、制度健全。
  问题2:落实国家各项政策有差距。县卫健局是全县医疗卫生事业牵头抓总的单位,在研究、讨论、决策全县卫生健康工作上缺乏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的意识。2021年以来,全县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完成有差距。通过“甘肃省城乡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平台”监测重点人群指标完成情况看,我县65岁及以上老年人体检异常数较多,殷家城、庙渠等乡镇老年人体检不合理数据占比较高,老年人健康档案合格率、“两病”患者随访规范率较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随访、分类存在逻辑错误,孕产妇、儿童健康档案存在空项、错项等问题。局党组未开展充分的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未能及时对相关医疗单位进行责任追究,未能对负有组织、宣传的相关部门进行约谈、告诫,满足于工作安排、督查、通报,缺乏步步为营、环环相扣的工作举措,领导班子真抓真治、敢管敢治、严管严治主体作用发挥还有差距。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安排部署。不断建立健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抓、乡镇人民政府统筹抓、专业指导机构包项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精准抓”的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责任落实体系,制定下发《镇原县2024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计划》,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异常数据,要求各项目单位每月对重点人群体检随访数据进行“回头看”,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县疾控、妇幼实行“周监控”制度,每周汇总分析一次健康体检及重点人群服务数据,发现异常信息,第一时间反馈至各单位进行核实并重新上报,有效降低数据误差。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精准、高效原则,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类业务培训,8月底前再次开展全县基本公共卫生业务培训,组织县级业务人员在殷家城卫生院、庙渠卫生院开展现场纠错整改,一对一交流培训,取长补短,坚定扛起“主责”,坚决抓好“主业”,不断提升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三是深化督查指导。县卫健局继续采取科级干部分片联乡、一般干部包保抓促的办法,对各单位进行不定期专项督查。县疾控、妇幼等机构定期对公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周提醒、月监测、季督导,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四是优化绩效考核。全面细化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将项目落实作为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的核心指标,按照“一院一案”“一室一考”的办法,落实“每周提醒、月度监测、季度督导、半年评价”工作机制,全面调动工作积极性。五是实化问责机制。将基本公共卫生工作纳入卫生健康工作综合目标考核,实行奖优罚劣和末位否决制。对考核前三名的单位给予表彰奖励,考核后三位的除扣发公卫绩效经费外,乡镇政府分管领导、卫生院长在公共卫生相关会议上作反思发言。县纪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取消当年卫生健康综合目标获奖资格。
  问题3:专题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一是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不及时。新城镇卫生院和上肖镇卫生院党支部未及时按照全县党纪学习教育安排部署开展学习。三岔镇中心卫生院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无安排部署,无学习内容。二是主题教育学习不细不实。2023年多数乡镇卫生院党支部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无学习计划,无学习内容和研讨交流,主题教育走过程。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在真抓上下功夫。督促新城、上肖镇卫生院和三岔中心卫生院党支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进一步把准目标要求、落实工作安排,对照反馈问题,及时查缺补漏,按期整改清零,有力有序推进。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县卫生健康系统所有党支部党纪学习教育进行全面“回头看”,层层压实责任,不折不扣落实党纪学习教育任务、要求和措施。二是在实学上下功夫。继续落实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以案促学、以训助学等工作安排,用好中央层面发布的《条例》解读文章以及50个违纪行为典型案例,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强化警示教育、讲好纪律党课,准确掌握纪律建设的各项要求和“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三是在力行上下功夫。采取现场督查及工作提示的办法,持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对照《条例》深入查找本单位管党治党短板弱项和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建章立制。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运用党的创新理论研究新情况,完善新思路,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增强工作的科学性、预见性、主动性、创造性。
  问题4: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一是定点医疗机构违规现象突出。2021年至2023年度,飞检和智能审核出全县24家定点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共计355.1万元,罚款共计647.5万元。二是带量采购未按协议及时回款。新城镇卫生院2023年带量采购未按30天内落实回款;三岔镇中心卫生院29种药品未按30天内落实回款。三是“两病”门诊报销未开展。庙渠、新集、马渠、中原、武沟、上肖、临泾、南川等8个乡镇77家村卫生所未开展“两病”门诊报销,工作有缺失;村卫生所普通门诊报销工作进展不平衡。全县215个村卫生所,除马渠镇马渠村、唐塬村,南川乡河李村,临泾镇毛头村,平泉镇上刘村卫生所普通门诊报销较好外,其余村卫生所门诊报销较差,殷家城乡桑树洼村等个别村卫生所不能开展正常报销业务。对此,县卫健局和各乡镇卫生院监督抓促不力,对村医管理有缺失,未能持续有效地贯彻国家医保政策,一定程度损害了群众利益;部分乡镇卫生院诊疗水平有限、创新能力不足、负债运行,据统计,全县基层卫生院总负债2800万元,多次受到药企起诉。对此,局党组思考少、研究少,未能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努力改善卫生院的经营状况。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宣传。通过家庭签约医生入户、老年人体检等有利时机,加大“两病”门诊报销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参保群众认可度,增强对“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的了解。二是开展业务培训。全面落实基层医疗机构月例会制度,加强对医保相关政策培训力度,提升政策知晓率。三是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提高村卫生室整体管理水平,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两病”报销行为,提高服务质量。责令殷家城卫生院尽快对桑树洼村卫生室不能开展业务情况进行整改,确保8月底正常开展报销业务。四是强化财务管理。明确化解责任,年度预算下达化解任务,各单位逐年化解;争取基层医改补助资金,全面用于基层单位债务化解。
  问题5: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局党组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部分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认识模糊,基层卫生院党组织不会抓意识形态工作,对个别群众不当言论回应和引导不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与各项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出现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不断加强和改进对新形势下意识形态工作的系统谋划和有效管理,狠抓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任务落实。二是加强宣传引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网络跟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提高舆论引导水平。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规范网上信息传播秩序,不断完善网络舆情应急处理机制,及时搜集处置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不良影响的舆论,切实加强对当前苗头性、倾向性网络舆情风险点的监测研判,争取做到早发现、早预防。三是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开展文明单位创建、移风易俗、抵制高价彩礼、党员干部红白喜事备案等相关政策。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问题6:物资采购程序不规范。2023年6月卫健局支付镇原县圣和商贸有限公司广告宣传费6561元,附件中却提供庆阳圣宗祥商贸有限公司账户信息和营业执照,收款方和供货商信息不一致;武沟乡卫生院医用耗材采购程序不规范,未进行三方询价,未签订合同,无采购企业资质附件,只有发票和入库明细表;2023年太平镇卫生院采购医疗器械3.2万元,无采购合同,未进行三方询价,未经过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由卫健局分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进一步规范物资耗材采购程序,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责令武沟、太平卫生院强化业务培训,由经手人员补全各类附件资料,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问题7:项目管理不规范。一是合同签订不严谨。2021年卫健局与庆阳程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镇原县医疗废弃物处置中心工程合同,签订合同日期为2021年5月20日,计划开工日期却为2021年5月17日,计划开工日期早于合同签订日期,合同签订不严谨。二是工程预算不严谨。2022年8月30日,卫健局在实施办公用房维修项目时,将税金8077元列入工程成本预算,违反了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该年度小规模纳税人免税的通知规定。三是县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未办理竣工结算。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于2020年12月完工,截止2024年6月底,仍未办理竣工决算。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合同进行全面排查,健全合同管理工作机制,规范签订合同,防范管控好合同风险,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针对工程预算不严谨的问题,经核查此项工程为疾控大厦二楼镇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指挥部办公场所维修改造工程,因当时疫情期间,部分免税政策主管项目业务人员把握不准,审核工程费用不够严谨。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协调“镇原县凯立鑫工程服务有限公司”退回相关税金8077.36元。三是积极汇报县财政局,协调施工方,督促加快疾控中心综合业务楼决算验收进程。
  问题8: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采购审批程序不规范。平泉镇中心卫生院在2003年医疗设备采购中,未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在无税务发票的情况下向航天部504研究所华强公司陇东办事处支付70.15万元。二是存在大额提现问题。卫健局2022年大额提现两笔2.2万元,无附件资料说明;三岔中心卫生院2021年大额提现三笔共计9万元;太平镇卫生院在2019至2023年大额提现33次168.7万元。三是差旅报销不规范。中原乡卫生院在职工差旅报销中,同一出差地点,报销标准不一致,未参照县级差旅标准执行,报销随意性大。四是财务票据审核把关不严。县卫健局在支付2019至2020年度办公场所取暖费时,取暖费23.2万元,打压调试费1.85万元,合计25.07万元,实际支付21.21万元,剩余3.9万元未支付、未挂账,也未做任何说明,且票据已全部审签,存在财务审批把关不严不细的问题;中原乡卫生院往来账务挂账、下账错误,前期挂账与后期下账不对应;新城镇卫生院2023年支付暖气片维修等劳务费用7.48万元,未签订合同、未上会研究、资料附件不全;新城镇卫生院2023年部分票据财务分管领导未签支,但会计已将款项支付,存在未批先支现象,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太平镇卫生院内控机制不健全,财务管理较混乱,药品及物资无出入库单,财务人员记账不规范,会计自制出库附件。五是基层卫生院资金管理不规范。上肖镇卫生院2020年4月以来,原收费员占用药房资金5269.97元,长期挂账,至今未归还。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培训;二是完善内控制度,严肃财经纪律,大额资金支付不再用现金,严格银行转账支付程序;三是强化督查监督;四是对相关责任人员问责处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9:家庭医生签约项目管理不规范。全县健康扶贫家庭签约医生实行市县乡村四级医生签约,在实际工作中,市县医生参与工作较少,甚至部分签约医生未曾到乡镇、到村组开展诊疗工作,但仍然领取补助资金,部分乡镇卫生院在发放签约医生补助资金时,未进行绩效考核;新城镇卫生院将2022、2023年健康扶贫专干补助资金2.9万元转账到镇政府账户,新城镇政府平均分配给全体职工,违背了项目资金专款专用的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专款专用。对新城镇卫生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新城镇卫生院将拨付给新城镇政府2022、2023年2.9万元签约经费收回,经绩效考核后,发给参与签约工作的政府健康扶贫专干。二是加强绩效考核。按照《关于印发〈镇原县健康扶贫“一人一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镇卫计发〔2018〕284号)要求,全面对各级签约医生进行考核,县级至少每半年开展1次,县中医院、各乡镇卫生院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三是强化宣传培训。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各级签约医生培训力度,全面提升履职尽责能力。四是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跟踪问效和奖惩机制,强化乡、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具体实施责任,将监督监管贯穿签约全过程,对签约服务组织不力,工作不实的签约团队和签约医生,进行严肃问责。
  问题10:议事决策程序不规范。一是“三重一大”事项无讨论过程,以决议代替讨论。2021年局党组会议记录中,凡涉及研究评优选模、大额支出事项时记录不祥,无讨论过程;2023年4月22日局党组会议讨论县一院、中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设备采购事宜时,无讨论过程,未形成会议决议,会议记录不完整、不准确(县一院1178.73万元、中医院277.9万元)。三岔镇中心卫生院2022年四次讨论资金支付时,没有讨论过程,未做出会议决议;庙渠镇卫生院2023年6月、10月、11月在研究讨论工程款支付、公共卫生经费支付、护士站及健康宣教室装修询价事项时,以“一致同意”代替民主决策,民主议事程序不规范;方山乡卫生院个别职工职称由初级晋升中级,党支部未进行会议研究。二是一把手末位表态制落实不到位。上肖镇卫生院2021至2024年在项目询价(中医馆、特色科室询价)、困难职工评选、宣传品印制等事项上,一把手率先表态定调。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会议制度。卫健局严格落实《卫生健康局党组会议制度》、《卫生健康局局务会议制度》,督促各医疗卫生单位修定完善会议制度。二是明确会议议事内容。党组会议重点学习和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党委的决定、指示,研究贯彻落实意见;讨论研究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的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等重大事项及其他需要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的重要事项。局务会议传达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重要会议和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及措施;研究局重要工作规划、重大工作部署以及需集体研究的重大经费预算支出、招标采购、行政许可和处罚等事项。三是严格会议召开程序。党组(扩大)会议和局务会议严格遵循“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集思广益,议而有决,提高效率。会议研究事项听取与会人员意见后表决,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逐个表决,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四是规范会议议事规则。党组(扩大)会议严格遵循召开规定,严肃会议纪律,确保全面提高决策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问题11:资产管理不严格,固定资产未及时下账。2024年1月,我县移动方舱调往积石山县地震灾区,卫健局未将固定资产及时下账,账实不符。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对接,全面登记;二是完善程序,及时处置;三是厘清账务,完成专项审计。
  问题12:药品采购不规范。一是全县村卫生所线下采购药品较为普遍。按照村卫生所“六统一”(办公、诊疗服务、药品采购、财务核算、收入分配、人员聘用)要求,村卫生所不能私自随意线下采购药品,巡察发现殷家城乡白家川等村卫生所线下采购药品种类多、数量大,村医线下采购药品不能保证药品合法合规、不能为群众进行门诊报销、不能保证药品质量。二是部分村卫生所存在过期药品。殷家城乡白家川村、上肖镇北庄村卫生所存在过期药品未及时处理现象。三是基层卫生院药品采购管理混乱,过期药品数量较大。2020年以来,中原乡卫生院盲目采购药品,未进行药品盘点,未按实际需求采购药品,造成过期药品价值高达28万元。四是药品负债率高,部分乡镇卫生院存在挤占药款的问题。全县医疗机构药品负债4298万元,严重影响全县卫生健康工作正常运行。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靠实主体责任。各医疗机构进一步建立健全药事管理组织体系,乡镇卫生院成立药事管理小组,由药学、医务、护理、院感、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承担指导和监督责任,负责细化完善院内药事管理、岗位职责、工作记录、处方点评、合理用药监测等各项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院内(科室)论证、申请、认定、采购、管理、使用等相关事宜,对药品采购、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并向院内通报。二是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全县公立医疗机构使用的药品一律实行线上采购,村卫生室药品全部由乡镇卫生院代采。药品采购严格执行申请审批程序,由药剂科根据临床需求(药房或药库)提出采购申请,经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后,提交药事管理小组会议研究决定。对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等药品,要按照《甘肃省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备案采购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实行备案采购。三是组织开展集中整治。8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开展药品采购使用管理集中整治活动。各医疗机构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开展药品采购使用管理监测评估,全面盘点药品负债情况,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8月底前向县卫健局上报集中整治情况。乡镇卫生院安排人员对村卫生室药品进行盘点核查,核查药品票、账、货、款等内容,对药品使用率、使用量、效期时限等情况进行统计,建立近期药品和过期药品管理台账,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过期药品定期销毁。针对殷家城乡白家川村卫生室、孟坝镇王湾村卫生室线下采购药品问题,责成乡镇卫生院立即组建工作专班进行调查处理,责令立即停止线下采购药品行为,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收缴剩余相关药品,收回2023、2024年涉及月份国家基本药物补助资金30%绩效部分。针对殷家城乡白家川村卫生室、上肖镇北庄村卫生室过期药品未及时处理问题,责成乡镇卫生院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盘点,登记造册,集中销毁,留存现场图片视频资料,并报县卫健局备案。针对中原乡卫生院过期药品问题,经由中原乡卫生院与庆阳原华医药有限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按医院药品实际需求分批次进行更换或联系原药品配送公司作下账处理,2024年12月31日前全部更换处理完成。针对药品负债率高、部分乡镇卫生院挤占药款问题,安排医疗机构盘点库存药品,核对支付周期,制定结款计划,合理安排结款时间和金额,有序结清拖欠药款。四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将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各医疗机构每月对医院内部及村卫生室药品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测评估,每季度上报评估结果。对发现存在线下采购、过期药品、超量采购、药品负债等问题的医疗机构,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协同县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开展执法检查。县卫健局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运行监管,加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管理考核力度,并将考核结果与等级医院评审、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药品相关资金拨付挂钩,引导合理规范落实药品采购使用管理。
  问题13: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开展不经常。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在开展日常监督工作中,监督方法不多,监督效果不明显,对下辖卫生医疗机构监督检查不能实现年度全覆盖,监督职能有所弱化。派驻单位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时,纪检组参与度不高,对医药领域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全面,缺乏久久为功意识。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县纪委监委派驻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自我革命、敢于斗争和实事求是,增强“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二是加大派驻单位日常监管。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及民生领域“一域一重点”整治等重点工作,开展定期督导调研,全方位跟踪问效中央和省市县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强化派驻单位日常监督。三是畅通定期交流沟通机制。派驻纪检组长作为卫健局党组成员,积极参加卫健局党组会议,参与研究“三重一大”等重大事项,紧盯医药领域重点廉政风险点,精准监督权力运行。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14: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一是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局党组召开的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意见征求不广泛、对照检查材料雷同、以意见建议代替党内批评、批评与自我批评未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民主生活会欠扎实。二是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走过场。2023年局机关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不深入,未对标对表,支部负责人未与党员开展谈心谈话,部分同志存在以建议和意见代替批评,谈心谈话活动未取得实质性成效。武沟、上肖、三岔、庙渠、新城、屯字等卫生院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不同程度存在对照检查材料网上下载、组织生活会未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未建立问题清单、组织生活会班子对照检查与主要负责人个人对照检查完全一致等问题。2023年,新城镇卫生院党支部被确定为软弱涣散党组织,但巡察发现,该支部未专题安排部署整改事宜,整改工作不扎实、不认真。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局班子成员带头贯彻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密切党群关系,为全系统党员干部当好示范、做好表率。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进一步增强组织生活的政治性和严肃性,切实提升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凝聚力。二是加强督查指导。督促指导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支部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程序,在扎实学习教育、深入谈心谈话、深刻查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撰写党组织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剖析问题要直奔主题 、直面问题,紧密结合实际,从具体人具体事入手,坚决禁止工作人员代笔、照抄照搬、网上下载、购买相关材料等行为,确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达到坚持真理、修正错误的效果。?/span>三是切实做好新城镇卫生院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回头看”。责成新城卫生院对照标准化党支部建设,全面“回头看”,查看2023年存在问题整顿措施是否全面落实到位、突出问题是否得到彻底解决、整顿效果党员群众是否真正满意,并组织干部职工座谈会,集中排摸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进一步巩固提升整顿成效。
  问题15:作风建设有待加强。一是党员学习不扎实。2021年6月,县卫健局开展的“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调研,部分调研材料存在网上下载现象,与本系统本行业本职工作结合不紧密。2023年,县卫健局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欠认真,不扎实,个别干部撰写的心得体会从网上照搬,全篇以“青年干警”要如何为内容。二是对基层医护人员管理有缺失。部分基层卫生院职工以进修名义长期脱离原单位,进修期满后,卫健局未及时督促相关人员返回原单位工作。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认真落实党组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着力查纠主体责任不落实、落不实等问题,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认真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综合局机关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职能职责,加强对行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对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通过约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等方式,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三是加强进修人员管理。修订完善卫生健康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严把专业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审批关,原则上乡镇卫生院赴县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修学习的专业必须为派出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督促乡镇卫生院在县直医疗机构进修人员期满后立即返回原单位工作。
  问题16:临聘人员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全县公立医院临聘人员872人,占全体职工1966人的44.4%。临聘人员在各级医疗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卫健局未能制定全县统一的临聘人员用人准入、资格审查、备案登记、使用考核、养老保险、辞退等制度,在临聘人员机制保障、权益维护、使用管理方面有缺失。局党组对此监督指导不具体,为今后留下了劳资纠纷隐患。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卫生健康系统临聘人员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招聘人员类别、规范聘用条件、严格聘用程序、合理确定薪酬待遇、定期开展考核、规范使用管理。二是建立健全临聘人员基本信息库,严格落实准入审批备案工作机制。三是督促用人单位健全临聘人员薪酬、权益保障机制。
  问题17:党员党纪处分程序不规范。局党组未按程序对违纪党员进行纪律处分,处分党员程序不规范。2021年5月至2023年12月,县纪委分别给予庙渠乡、方山乡、上肖镇、太平镇卫生院党支部党员5人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时,所在党支部均未会议讨论、党员大会未表决。违反了党章第四十二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党的基层委员会批准”之规定。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各医疗卫生单位党支部充分结合“三会一课”等形式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县卫健局党组召开中心组专题会议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强化党内法律法规学习,夯实党纪法规理论水平。二是严格规范党纪处分程序。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党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职责,指导违纪违法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按照处分程序研究讨论并上报处理意见。针对庙渠、方山、上肖、太平卫生院党支部均未党员大会讨论表决党员处分问题,重新梳理案卷,责成相关党支部重新召开党员大会逐人讨论违纪党员处分意见,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上报卫健局党组审议后报县纪委监委审批。三是建立健全党员监督体系。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和党员日常教育培训,原原本本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定期对信访举报、线索处置、日常监督、巡视巡查反馈问题进行梳理,邀请县纪委监委驻县卫健局纪检监察组及县纪委监委进行办案业务指导,与监督执纪部门形成会商沟通机制,确保本系统党员、干部监督全覆盖、无禁区。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问题18:对巡察、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一是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组移交卫健局问题线索5件,县纪委派驻县卫健局纪检组对移交问题线索处置不严肃,办案程序不严谨,要素不全,避重就轻,草草结案。二是2022年11月,县审计局反馈卫健局内控制度不完善,未对所辖医疗机构进行财务内审,截止2024年6月底,县卫健局内审工作不彻底,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扎实。
  整改结果:完成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对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组移交卫健局问题线索重新梳理,研究整改措施,规范办案程序,查缺补漏,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二是积极衔接汇报,核增内审职能,调入专业审计人员。三是抽调财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定期开展系统单位财务内审检查。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抓好巡察整改。
  二是进一步扎实做好整改。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坚决按照整改方案,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个性问题对号入座,落实到人,立行立改,共性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归类,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对已完成整改的长期坚持,对正在整改的和长期整改的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要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与做好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巡察成果综合运用,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通过整改,全面提高卫生健康系统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有效促进干部作风明显转变,促使全体干部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持续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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