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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中共镇原县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镇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7-15 16:27

中共镇原县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扩大执纪审查震慑效果,现将我县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殷家城乡桑树坬村王崾岘组违规确定低保对象问题。2015至2017年,桑树坬村王崾岘组违反低保评定程序,采用“轮流保” “拆户保”等方式确定低保对象,累计发放低保资金6.0588万元。2019年4月,桑树坬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贾志军受到告诫约谈,王崾岘组组长王浩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郭原乡毛庄村截留挪用地膜问题。2016年秋,毛庄村将免费供给本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的446卷地膜截留村委会。其中用于当年秋季本村建设全膜玉米种植示范点20卷,用于2018年春季本村合作社和种植大户万寿菊覆膜109卷,剩余317卷滞留村上。2019年4月,合并其他违纪问题,毛庄村党支部原书记贾玉鑫、村委会主任陈百杰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滞留地膜补发贫困户。
  3.新城镇孟寨村套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6年,孟寨村唐山组将本组20.8亩集体退耕还林地登记在4户群众名下,4户群众违规领取补助资金共计16640元。2019年5月,唐山组组长唐治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正在追缴。
  4.开边镇兰沟村套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2年,兰沟村前庄组将85.6亩集体土地登记在本组群众名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截止2019年3月,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67519.6元。其中用于村民小组事务支出109284.6元,账面结余58235元。2012年,兰沟村将113.4亩集体土地登记在群众名下,实施退耕还林工程。截止2018年,共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9435元,用于村务支出。2019年6月,时任村委会主任贾国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波、村委会副主任刘玉龙受到告诫约谈,前庄组组长张天祥受到批评教育,结余违纪资金上缴县财政。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以上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不断加强对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各级扶贫工作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及时发现和纠正扶贫项目、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推动扶贫政策措施精准落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准确把握职责定位,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力度,推动专项治理工作取得更大成效,为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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