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镇原县纪委关于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4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方山乡蒲河村田湾组组长田国瑞利用职务之便侵占救助款问题。2018年6月,蒲河村一群众因患大病申请临时救助,县民政局审批后,通过其“一折统”发放救助款4300元。时任田湾组组长田国瑞借故向该群众索要、获取现金3000元。2019年12月,田国瑞被依法罢免田湾组组长职务,蒲河村时任党支部书记申波涛受到诫勉谈话,3000元救助款退还救助对象。
2.殷家城乡北岔村委会副主任虎聪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虎聪以购置房屋为由,申报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601.32元。同年,虎聪又将该房屋退还给出让人。2020年1月,虎聪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北岔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伟受到诫勉谈话,违规领取的11601.32元收缴县财政。
3.庙渠镇六十坪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申报不准问题。2017年,六十坪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时,工作不实不细、审核把关不严,将本村2012年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并领取补助资金17357元的一户群众,再次申请上报,致使该户重复享受易地扶贫搬迁政策。2020年1月,六十坪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孙九时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副主任罗万发、村文书惠宏贤受到告诫约谈,违规领取的17357元收缴县财政。
4.马渠镇汪庄村危房改造、三合村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审核把关不严问题。2015年,汪庄村张渠组一户群众以购置新农宅为由,申报参加危房改造,实际未购置农宅,却领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3500元。2017年,三合村实施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由于镇、村干部摸排工作不扎实、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大庄组一户“四有户”被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2020年2月,汪庄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学儒受到党内警告处分,三合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张义武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13500元收缴县财政。
今年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役的收官之年。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问题中汲取教训,受到警醒,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履职尽责。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把深严细实的工作作风贯穿到脱贫攻坚工作全过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确保实现脱贫摘帽,聚焦脱贫攻坚工作中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履职问题,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努力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