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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中共镇原县纪委关于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来源:镇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10-29 16:32

中共镇原县纪委关于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通报

    今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主责主业,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严肃查处了一批违纪违规党员干部,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现将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通报如下。
  1.马渠乡三合村低保评定发放不准问题。2017至2018年,三合村低保评定不准,致使4户不符合条件的群众领取低保金共计40756元。2019年3月,三合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王富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县财政。
  2.新城镇孟寨村套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等问题。2006年,孟寨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孟广德指使唐山组组长唐治强冒领本组一群众退耕还林补助资金,截止2018年,共领取9960元。2009年,唐治强将本组一群众土地变更至自己名下,截止2018年,共领取粮食补贴资金6969元。2011年,孟广德指使唐治强收取唐山组低保户低保金共计7218元。上述资金都被用于村组事务支出。2019年5月,孟广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殷家城乡李园子村危房改造项目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2016年,李园子村在实施危房改造项目过程中,审核把关不严,致使4户未按照标准实施危房改造的群众领取补助资金共计54000元。2016年,李园子村西山组将本组3户群众第三、四季度低保金9306元收回,平均分配给全组村民。2019年5月,李园子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张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县财政。
  4.孟坝镇刘城村套取低保金问题。2014年1月,刘城村为本村一户不符合低保条件的群众申报低保,顶抵土地复垦损毁该户树木赔偿。截止2014年11月,共向该户发放低保金1812元。2019年5月,合并其他违纪问题,刘城村党支部原书记刘集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孟坝镇大寨村套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大寨村将93.8亩集体土地登记到3户群众名下,截止2018年,共套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2226元,全部计入村账用于村级事务支出。2019年6月,大寨村党支部书记牛丰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南川乡贺丰村套领、侵占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问题。2003年,贺丰村赵湾组将22.6亩集体土地登记在时任组长赵等孝、赵天柱名下,截止2018年,共套领退耕还林补助资金45200元,其中43392元计入组账,用于公共事务支出,1808元被赵天柱侵占。将28户群众33.5亩土地登记在时任组长赵等孝、赵天柱名下,截止2018年,共领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71000元,其中兑付群众63600元,赵等孝侵占1760元,赵天柱侵占5640元。2019年7月,赵等孝、赵天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贺丰村党支部原书记张士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追缴县财政。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组织要自觉扛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加大扶贫政策资金落实监管力度,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扶贫政策和资金真正惠及困难群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扶贫(民生)领域监督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精准发现问题。同时,要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查快办,严肃问责,以实际工作成效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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