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执纪审查调查安全工作,镇原县纪委监委从宣传教育、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方面严守安全门,保障办案质量。
一、重视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一是坚持逢会必讲,案前提醒,案中把握,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安全防范意识,使纪检监察干部深刻认识办案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二是坚持案件查办安全教育常态化,通过办案安全知识培训和警示教育,增强对潜在风险的研判和规避能力,确保办案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一是实行县纪委书记亲自抓、分管副书记具体抓的办案安全工作责任制。二是县纪委书记分别与各纪检监察室主任、各乡镇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组长签订了办案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靠实办案安全责任。三是统一标准、统一施工在全县所有乡镇纪委建立了标准化“走读式”谈话室,为乡镇纪委执纪审查提供了安全的办案场所。
三、加强制度建设,推动安全工作常态化。县纪委监委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推动办案安全工作向常态化发展。制定出台《县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安全管理规定》《“走读式”谈话室安全管理规定》《谈话室安全预案》《谈话室管理制度》《谈话室保密制度》等制度,并督促各办案单位在办案中严格执行。同时与县第一人民医院签订医疗救助“绿色通道”协议,建立起快速、便捷的医疗救助通道,确保涉案人员出现突发疾病时,能第一时间得到诊查和救助。(何贵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