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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重实效严查快办存量问题线索

来源:镇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09 16:40


    为扎实做好存量问题线索处置工作,镇原县纪委监委4月份确定为存量问题线索“集中核查月”,线索处置过程中,坚持集体研判、细化工作责任、统筹调配力量,确保6月底前全部完成存量问题线索初步核实工作。

集中优势力量,制定办案计划。为保障存量问题线索集中核查工作,抽调部门纪检组长、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充实到各纪检监察室,各纪检监察室第一时间制定办案计划,对存量问题线索进行了集中清理,建立专门的线索台账,对涉及巡视巡察移交、涉黑涉恶、省、市纪委交办和换届干部配备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对已立案审查调查的案件要在加快审查调查工作进度的同时,严格执行《规则》《规定》,查清查实违纪违法事实,确保案件质量。

高效分工协作,实现快查快结。案管室和信访室及时清理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统一建立线索台账,逐号登记,每一条问题线索均明确了分管领导、责任室和办案人员。审理室对受理的立案案件要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核,对符合受理条件的要在1个月内审结。

加强督促指导,提升查办质效。县纪委常委会每半个月听取一次存量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汇报;分管领导对分管的纪检监察室、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承办的存量问题线索全面跟进督促指导,及时掌握办理进展,督促加快办理进度;案管室、信访室对各自分办的存量问题线索和信访举报跟踪督办,追踪问效,定期通报。

实行跟踪督办,分析问题差距。案管室、信访室深入分析问题线索办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问题。对实名举报的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办结之后及时向举报人回复审查调查处理情况,进一步了解问题处理后的效果以及举报人对问题处理结果的满意程度。同时,对已经办结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跟踪问效,巩固成果,防止反复。(罗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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