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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镇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镇原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9-28 11:59

中共镇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括
  一、部门职责
  1.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甘肃省党委、甘肃省纪委监委、庆阳市委、庆阳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2.主管全县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甘肃省党委、甘肃省纪委监委、庆阳市委、庆阳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镇原县委和镇原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中共镇原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4.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5.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6.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7.调查研究镇原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8.做好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9.会同乡(镇)党委做好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人选,提出任免建议。
  10.承办中共镇原县委和庆阳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委共有内设机构11个,派出机构1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纪检监察二室、纪检监察三室、纪检监察四室、纪检监察五室、纪检监察六室、中共镇原县纪委派出党群纪工委。单位现有编制44名,实有在职人员43人,其中行政人员31名,机关工勤2名,事业人员4名,非在编项目人员6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部门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中共镇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决算包括:中共镇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决算。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794.33万元,支出总计784.27万元。与2019年决算数相比,收入增加349.48万元、增长78.56%,支出增加337.50万元、增长75.54%,主要原因是:乡镇纪委谈话室项目资金及本年人员经费增长。
  本单位2020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10.50万元,较上年增加  10.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留存经费,导致结转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收入总计794.33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794.3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支出784.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784.27万元,其中基本出508.65万元,占64.86%,项目支出275.62元,占35.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794.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49.48万元,增长75.54%。主要原因:乡镇纪委谈话室项目资金及本年人员经费增长。
  本单位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50万元,增长75.54%。主要原因:乡镇纪委谈话室项目资金及本年人员经费增长。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84.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37.50万元,增长75.54%。主要原因:乡镇纪委谈话室项目资金及本年人员经费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8.6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22.32万元, 较上年增加100.74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大幅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6.34万元,较上年减少18.5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关压减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0 年度本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4.39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8.6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机关压减三公经费及年中公车报废后费用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0 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1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车加油、维修等,较上年支出数减2.65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公车经费开支及年中公车报废后费用减少。
  公务接待费4.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接待上级等公务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1.1万元,主要原因是压减接待经费开支。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0 年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48批次350人,其中:国内接待48批次350人; 2020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0.09万元(不含会议室茶叶费用),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5.1万元。
  八、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6.3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办公设备购置、物业管理费、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2019年减少18.50万元,下降17.64%,主要原因是压减机关经费开支。
  九、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8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案办公设备等。
  十、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价值55.74万元,其中:执法执勤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中央转移支付等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涉及资金3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项目为乡镇纪委谈话室、经费开支全部为机关办案经费、设备购置补助,项目已全部完成,群众满意度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0年度镇原县纪委决算公开表2020年度镇原县纪委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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