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县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甘肃省党委、甘肃省纪委监委、庆阳市委、庆阳市纪委监委和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的权威,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主管全县国家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监委、甘肃省党委、甘肃省纪委监委、庆阳市委、庆阳市纪委监委和县委有关国家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的权威;依法监察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的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负责检查并处理中共镇原县委和镇原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中共镇原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的案件或其他重要、复杂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对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护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法权益。
(四)负责对本地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督,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进行调查;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务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保护监察对象的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
(五)负责做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做好国家监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草拟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七)调查研究镇原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制订有关政策的情况,提出修改、补充的建议;完善国家监察地方性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
(八)做好全县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管理工作。
(九)会同乡(镇)党委做好乡(镇)纪委班子成员的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核各乡(镇)纪委班子成员人选,提出任免建议。
(十)承办中共镇原县委和庆阳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我委共有内设机构11个,分别是:办公室、党风室、信访室、案管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一至六室;派驻机构8个;下属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信息中心和宣教中心。单位实有人员75人,其中行政人员61名、事业人员11名、机关工勤3名;退休职工6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党镇原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
四、部门预算指标注解
(一)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4年收入1421.8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421.81万元。
2024年支出1421.81万元。较2023年1246.44万元增长175.37万元,增长14.06%。
(二)基本支出
2024年基本支出1401.81万元,较2023年1226.22万元增长175.37万元,增长(减少)14.06%。增长(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三)项目支出
2024年项目支出20万元,较2023年增加0万元。
(四)政府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6.58万元,较2023年1023.23增长143.35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3.55万元,较2023年增加57.61万元,增长75.8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91万元,较2023年增长36.9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纳入预算。
4.住房保障支出84.77万元,较2023年增长29.32万元,增长52.8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长。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124.05万元,较2023年105.47万元,增长18.58万元,增长17.61%。
(六)非税收入
无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一)三公经费预算
1.因公出国(境)费⠼/span>0万元,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接待0万元,较2023年减少(增长)5万元。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2023年减少(增长)0万元,⠼/span>与2023年持平。⠂༯span>
(二)政府采购预算
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三)其他经费预算
1.培训费:0.55万元,与2023年持平。
2.会议费:3万元,与2023年持平。
六、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七、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单位组织对本年度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了评定。其中: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项目1个,资金24万元,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100%。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本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 :
1、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2、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明细表
10、财政专户收支预算总表
11、财政专户支出情况表
12、“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